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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今天這個會議,是縣委、縣政府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傳達全省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總理視察時對林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總結我縣前階段林改主體工作進展情況,對下一階段的林改工作進行再動員。縣委、縣政府對開好這次會議高度重視,會前,縣委常委會就有關事項進行了專題研究。等下,縣委書記還將作重要講話,對全面貫徹落實溫總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實加快我縣林改主體改革工作,全力推進林權制度配套改革提出明確指示要求;省林改督導組、市林業局副局長也專程蒞臨會議指導,并將作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根據會議的安排,我先傳達一下全省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對前一階段全縣的林改工作進行小結,并對下一階段的林改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全省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會議精神
1、會議概況
5月31日下午——6月1日,省委、省政府舉行全省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會議。會議分兩段舉行,5月31日下午,與會代表還參觀了縣配套改革現場,6月1日在舉行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學習貫徹總理視察我省林改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研究部署深化全省林業產權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省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省長,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到會講話。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對下一步林改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政協副主席出席會議。副省長作總結講話。
2、會議的主要精神
(1)講話的主要精神:一要認真學習貫徹總理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深化對林權制度改革重大意義的認識。4月20-21日,國務院總理親臨我省視察農業和農村工作,對我省的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概括為三大變化。一是人定心了。通過林權制度改革,明晰產權,分山到戶,實行家庭承包經營,達到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的工作目標;二是林農增收了。年全省農民人均林業純收入達到490元,比上年增長32.5%;三是造林護林積極性高了。近三年來,全省每年完成造林都在320萬畝以上,今年完成352.4萬畝。我省計劃“十一五”期間造林700萬畝,到今年一季度就已超過了計劃目標。二要進一步鞏固林業產權制度主體改革成果,全面深入推進各項配套改革。要做好“鞏固、深化、發展”三篇文章。即要進一步鞏固主體改革成果。善始善終完成主體改革任務,妥善調處山林權屬糾紛,全面完成確權發證工作。要鞏固稅費減免成果,把利益最大限度地讓給老百姓,確保林農負擔不反彈;要全面深化各項配套改革。要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關系,嚴格執行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合理分配采伐指標,要規范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劃建設好產權交易中心,實行公開公平交易。要加大林業融資改革,幫助廣大林農解決發展林業的資金瓶頸問題。建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幫助林農利用好山林、經營好山林;要大力推動林業可持續發展。要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始終把生態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結合起來。要進一步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在不改變公益林性質的前提下,做到確權到位,確保對林農的補償到位。三要進一步加強對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領導,確保各項深化改革措施的落實。記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執政水平,做破解林改難題的能手,確保各項深化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2)講話的主要精神概括為“五個進一步”:一是要進一步鞏固明晰產權的成果,千方百計提高分山到戶率,對已分山到戶的責任山做到承包期50至70年不變,加快林權證發證進度;二是要進一步鞏固減輕稅費的成果,堅決杜絕林業亂收費現象的反彈,切實維護好林農的利益;三是要進一步鞏固放活經營的成果,在努力建立公開公平的林業交易市場的同時,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亂;四是要進一步鞏固造林綠化的成果,引導群眾大力植樹造林,保護好的青山綠水;五是要進一步鞏固林區社會穩定的成果,通過繼續加大對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等措施,始終保持林區社會的持續穩定。
二、林改工作現狀
自2005年5月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有力指導下,各地團結帶領全縣廣大林業工作者齊心協力,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以“明晰產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范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林業產權制度改革,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主體改革工作完成了60%左右,分山到戶率80.9%,發證率21%,成功調處了山林權屬糾紛466起,調處率達到92.6%。通過改革,還權于民、還利于民,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有力促進了林業事業的快速發展。表現在以下“三個轉變”:
一是林農收益從過去得“小頭”向普遍得“大頭”轉變。通過改革,使木竹稅費由原來的62%下降到12%;木材平均銷價上漲了30%,毛竹平均銷價上漲了近50%,現在林農賣一根毛竹可得到10多塊錢,賣一方木材可得到400多塊錢,農民來自林業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據調查,年全縣農民人均林業純收入達到282元,比上年增長22.8%,林業開始成為興山富民的“希望產業”和“綠色銀行”。
二是林業經營從過去“千把斧頭砍樹”向“萬把鋤頭植樹”轉變。通過改革,明晰產權,還利于民,充分調動了廣大林農和社會各界投資林業的積極性,租山、買山造林蔚然成風。去年以來,全縣完成造林17.5萬畝以上,今年春季完成造林8萬畝,比去年增加近2萬畝,創近10多年來的社會投資造林新高。同時,林權制度改革還為廣大農村勞力提供了最適應、最直接、最可靠的就業機會,全縣有3000多外出打工農民返鄉務林,新增林業從業人員1500人。把山林看作是“潛力股”,“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成為廣大農民的自覺行動。
三是不少林區從過去“紛爭不斷”向“定紛止爭”轉變。在這次林改中,通過鄉村干部主動牽頭、農民群眾自主協商,全縣成功調處了466起山林權屬糾紛,調處率達到92.6%。一些過去糾紛不斷、爭斗不止的村組之間、鄰里之間,現在都互諒互讓、和睦相處。同時,林業、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還聯合組織了持續兩年多時間的“綠色旋風”和“綠劍行動”,嚴厲打擊了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森林案件發生率連年下降。年全縣森林火災發生起數和受災面積,分別比上年下降了23.6%和15.2%。
三、存在的問題
我縣的林改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大量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工作進度緩慢。根據省明察暗訪組反饋的情況來看,我縣林改工作基礎不牢,工作質量不高,進展速度嚴重滯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外業進度太緩慢。截止5月底,全縣仍有15.9萬畝外業面積未完成(其中,包括糾紛面積11.6萬畝,未勾面積3.2萬畝,需返工和無山主面積1.1萬畝);二是輸機進度不理想。全縣總宗地數10.1萬宗,目前只完成輸機宗地數8.4萬宗,宗地輸機率83.2%(其中,林地所有權宗地數已輸0.16萬宗,面積59.9萬畝;林地使用權宗地已輸8.18萬宗,面積188.64萬畝;林地所有權、使用權合并發證已輸56宗,面積1.16萬畝;林木權宗地已輸547宗,面積10.72萬畝);三是制、發證工作差距大。已完成打證2.2萬本,占全縣應發林權證4.5萬本的48.9%,縣林業局發放給各鄉鎮的林權證為2.1萬本,占應發總數的46.7%,而省明察暗訪組反饋我縣發證到戶率僅為21%,列全省倒數第九,與全省林權證發證率89.7%相差甚遠;四是合同簽訂欠賬多。我縣應簽訂合同面積73.2萬畝,只占總簽訂面積53.2萬畝的72.7%,且大多數采取邊發證邊簽字的辦法。
二是山場糾紛過多。目前全縣我縣有待調處的山林權屬爭議仍有37起,涉及面積11.13萬畝,除林場與楊村6.5萬畝、林場林洞1.1萬畝屬歷史遺留糾紛外,仍有大量的糾紛影響了林改發證工作的進程,甚至影響了外業勾圖,如鄉村、鄉村、村、鎮的村、與本鎮村、林場與本場林村、林場與鎮、鎮等等。且我縣的糾紛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越級上訪,在省、市林改辦掛號多達11件,列全省、全市首位。離全省提出的“到今年8月底,全省山林糾紛調處率確保達到96%以上”的目標相差甚遠。
三是聯戶勾圖現象嚴重。據統計,本次林改涉及林改農戶約7.2萬戶,但實際全縣打印林權證總本數為4.5萬本左右,可以看出,相當一部分農戶家中將無林權證,出現這種現象,說明我縣集體山場和聯戶勾圖過多,造成分山到戶率達不到要求目標。
四是宗地建檔不完善。各鄉鎮普遍沒有重視檔案的重要性,在已打證制圖的宗地檔案袋中,缺項太多,不完善的占大多數。目前,全縣已建檔村小組887個,占總數1300個中的68.2%。
我在平時下鄉調研中發現,導致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字。
一是領導不力。不少的鄉鎮,主要領導沒有進入林改角色,開完動員會就束之高閣,既沒有掌握林改的精神實質,又說不清規范操作的程序,沒有把林改列為中心工作,積極調度、形成合力,而是任憑分管領導一人竄上跳下去抓,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三級書記抓林改”的決策沒有落實到具體工作上,被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
二是宣傳不廣。就是沒有把林改的政策精神,宣傳到廣大群眾這一層面中去。林改工作的基礎和重心本應當放在村民小組,要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給群眾,讓廣大群眾做林改的“明白人”,讓群眾在林改中“當家作主”。而我們有的領導、有的鄉鎮把話說一半,留一半,潑給群眾一頭霧水,致使山場糾紛層出不窮。
三是操作不細。對這次林改,省委、省政府經過了廣泛調研,進行了慎重試點,取得了成功的經驗,林改的操作程序和規范要求,都是經過科學論證和研究制訂出來的,我們只要老老實實地照章實施就行了。但是在具體工作中,工作做得不夠細,基礎工作打得不夠牢。比如:調查摸底公布一榜敷衍了事,內容格式很不規范,有的甚至沒有公榜;方案制訂、林改形式的選擇確定,要求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票決,做到“四簽兩不準”,但有的地方就沒有開會,甚至只是由干部帶著票決票上戶讓群眾稀里糊涂地簽了一個字。
四是督導不實。縣委、縣政府經常性組織專項督導組對各鄉鎮的林改進行專項督導,也指定了林業局領導干部分片掛點鄉鎮指導開展林改工作,但是,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大多數督導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即使發現了問題,也只是蜻蜓點水,未能嚴要求、高標準向鄉鎮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導致我縣林改工作質量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對以上這些問題,希望大家能認真對待、深刻反思、切實整改、高效推進林改工作。具體做到“三個強化,兩個加快,一個確保。”
“三個強化”即: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將林改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認識,就是要清醒地認識到,林改工作即將在全國鋪開,我省作為林改先行省份,必將成為全國各地觀注的焦點,因此,各鄉鎮要切實加強林改工作的領導,將這項為民、惠民的民心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樣板。一要堅持“三級書記”抓林改。各鄉鎮要將林改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作為一項中心工作來抓,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真正切實形成“三級書記”抓林改、林業部門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大力支持、村組兩級具體操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同時,要實行縣四套班子領導分別掛點負責制,具體指導各地開展林改工作。二要落實工作責任。要進一步明確鄉鎮、林業工作站、村委會在林改工作中的具體工作責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進林改的各項工作。三要制定倒計時工作方案。各鄉鎮要深入調研,精心制定林改工作倒計時工作方案,采取一鄉一冊,確保林改工作任務按照保質完成。
二是強化林改質量。一要堅持原則。林改要保持進度,但進度要服從質量,要堅持“四不”的原則,即不走過場,不違反法律和規定程序,不違背農民意愿,不損害農民利益。二要嚴格發證程序。各鄉(鎮、場、管委會)林改辦要組織好申領林權證工作,林權證的發放要以村小組為單位逐級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發證申請。發證申請要逐級存檔至林改辦。發證前,要收集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完善的權源依據,提供不了身份證明的、權屬有異議的、林權登記申請表內容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的、宗地建檔案不健全的,暫不發證。三是建好林權檔案。不管發證進度如何,都應圍繞緊抓林權檔案不放松,檔案不全絕不發證,切實做到“一戶一袋”歸檔。
三是強化糾紛調處。調解處理好矛盾糾紛,是林改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林改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是要廣泛宣傳林改政策。做到林改政策100%宣傳到戶,讓群眾全面了解政策,正確行使應有的權利;二是健全矛盾糾紛調解機構。按照戶與戶糾紛不出組、組與組糾紛不出村、村與村糾紛不出鄉(鎮)和鄉鎮間的糾紛不出縣的原則,設立各級糾紛調解組;三是要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有效的調處方法,認真處理好發生的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的問題,確保林區和社會穩定。
“兩個加快”即:
一是加快制、發證工作步伐。要依法規范林權登記發證工作,將登記發證的程序、條件和期限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按時發證,依法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采取有效措施,采取逢圩日統一在集圩發證,或由工作站配合村委會發證,或由鄉鎮政府監督,或逐村逐組逐個完善,不管采取何種措施發證,切忌全面開花,四處散點,無秩序無登記,發成有問題、有后遺癥的林權證。
二是加快配套改革工作步伐。在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以“一個中心,六大體系”為主要內容的配套改革工作,即“建立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建立森林資源管理體系、林業政策法規體系、林業產業體系、林業科技人才服務體系、林業投融資體系、林業保障體系六大體系”,要盡早制定配套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強化工作調度,力爭使配套改革工作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個確保”即:確保在8月底全面完成林改主體工作任務,同時,山林權屬糾紛調處率務必達到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