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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招投標階段安裝工程造價控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歷經20多年的發展,絕大多數工程建設項目都能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交易,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正逐步走向成熟和規范。但是,由于工程建筑市場發育尚不規范,管理體制的束縛以及經驗不足等原因,在工程標底的編制、投標、評標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亟待解決。
第一,材料及設備價格因素。安裝工程材料多、品牌多,大部分材料在土建完成后才安裝,工期晚,比如管內穿電線、電纜、燈具、開關插座、衛生器具。在造價站公布的材料信息價上,電線、電纜、開關、插座、水管等還分為高、中、低檔。不同廠家、不同時期的材料及設備在價格和質量上差別較大。
第二,工程復雜。為了美觀,安裝工程多采用暗裝、暗敷,變更多,編制標底時,水管、電氣管道的鑿墻、填槽無法計算,只有等施工簽證后才能補算,造成結算價增加。平面圖紙上無法完全表達風管、水管、電氣管道在同一空間必須避讓的情況,與土建的梁、柱、裝飾工程配合施工的情況也無法表達,造成標底沒有考慮專業交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施工時簽證增加,結算價增加。
第三,投標單位的不平衡報價法會造成工程價款提高,給建設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投標單位常用的做法有以下幾種:一是能夠早日結算收款的項目報高價,如管道挖填土方工程等,其單價可定得高些,以有利于資金周轉;后期的工程項目報低價,如室內電氣、給排水等安裝工程,適當降低單價。二是投標單位認為以后施工中工程量有可能增大的項目報高價,工程量可能減少的項目,適當降低報價。三是圖紙內容不明確或設計錯誤,估計在今后的施工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設計變更的工程項目,修改后導致工程數量的增加,提高其報價單價;反之,報低價。
而工程內容說明不清楚,單價可降低。四是在招標文件的工程量清單中,無工程量而只報單價的項目,適當提高報價。既不影響投標總價,以后發生此種施工項目時也可多得利。五是對于專業性較強的項目,考慮到將來業主有可能統一施工或指定分包時,可減低其報價,如氣體滅火系統中的滅火瓶組、高壓管道、滅火氣體等,施工技術復雜,價格因生產廠家不同也會不同,一般的建筑施工企業沒有經驗,業主有可能分包給具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企業,這種情況下施工企業會減低其報價。六是對于暫定項目,如果實施的可能性大,價格可定高,反之則定低價。
二、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安裝工程造價控制存在問題的常用對策
對于施工招投標過程中安裝工程造價控制存在的上述問題,常用如下對策:
第一,針對材料及設備價格因素的影響,標底編制人員在建設單位的同意下,可在編制預算說明時明確表示材料及設備所采用的品牌。編制標底時的材料市場信息價與實際施工時的價格有出入是很難避免的,應當經常了解市場行情,按一定的比例計算風險系數,如3%~5%,將這種影響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二,針對工程復雜的因素,必須使造價人員對工程有比較清晰的認識,充分地了解整個工程的設計意圖,清楚地知道每個專業管道的布置,如果設計不合理,應向建設單位提出,由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商量更改,按照更改后的圖紙編制標底,而不是施工后再更改及簽證,應在施工前控制,而不是施工后控制。
第三,針對不平衡報價產生的漏洞,目前常用的解決方法:一是建設單位與造價咨詢單位、招投標單位必須重視招標前的準備工作,認真審查圖紙的設計質量與內容,盡可能使用完整成熟的施工圖招標,避免施工過程中工程設計變更增加,防止承包商通過設計變更進行不平衡報價。二是由有相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對安裝工程清單上各項目設立合理的綜合單價,這些綜合單價是最高限價,投標單位在安裝工程總報價低于標底時,各項目報價均不得高于指導價,將報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三是造價咨詢單位在編制標底時,要做到清單完整,沒有漏項,詳細描述清單上各項目的工作內容以及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等級。對于某些確實無法事先詳細說明的項目,可考慮使用暫定價,統一口徑計入,并明確暫定價的結算調整方法,以后按實際調整,達到控制造價的目標。四是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在審核時不但要審核總價,還要審核每一項的綜合單價,重點評審那些綜合單價高、工程量較大,主要材料的單價較高,分項變更的可能性較大的項目,以防止承包商隱性的不平衡報價。
三、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安裝工程造價控制存在問題的新對策
在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安裝工程的特點、材料設備的價格、施工單位的投標策略等因素都會造成工程造價失實,使建設單位蒙受一定的經濟損失,針對這一階段出現的問題,建設單位與造價咨詢單位、招投標單位一般都是采用上述對策,但是并不能完全堵住造價管理的漏洞,例如,標底編制人員素質不高,經常出現漏項或多算等現象。筆者認為,對于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安裝工程造價控制所存在的問題,可以采用以下幾點新的對策:
第一,安裝工程標底編制人員必須在安裝工程造價崗位工作2年以上。安裝工程計價十分復雜,如果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無執業資格證或者工作年限太短,會出現漏計、多計工程項目,材料及設備價格不準確的情況,而編制的標底不準確,對工程總造價影響很大。在安裝工程造價崗位工作2年以后,造價人員在技術、經濟、法律、造價管理等方面更成熟,可以發現并較好地解決在工程招投標階段出現的問題,協助業主實現投資控制。
第二,編制標底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必須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主負擔相應的咨詢費用。多數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業務仍然局限于工程施工圖預結算的編制和審核,業務單一,沒有進行全過程的造價管理,造成低價標底、高價結算現象,業主除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標底外,還可委托機構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包括投資估算、方案經營比較、協助招投標、合同管理、支付和索賠管理等內容。在工程進展過程中,他們能隨時為業主提供分析意見和控制措施,從而協助業主對投資進行監控并最終實現投資目標。
第三,建議出臺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承擔失誤賠償責任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的招投標法對建設單位、施工投標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出現的舞弊、違規現象都有處罰規定,而對造價咨詢機構的工作失誤卻沒有處罰規定,現在很多咨詢機構可以從業務中得到收入而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行為會造成高估冒算、咨詢機構與施工單位串通抬高控制價等現象,給咨詢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如果在經濟上對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約束,會減少造價失實現象。
綜上所述,在工程招投標階段應及時解決安裝工程造價所面臨的問題,控制投標人的不平衡報價,選擇有資質、有經驗的安裝工程造價人員,建設單位與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簽訂全過程、全方位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承擔失誤賠償責任,這樣才能控制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或者高價索賠現象,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安裝工程造價控制。
作者:馬桂芬單位:廣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