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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按時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城市建設管理年”的工作任務,根據《市“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現制定我區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是實現區委、區政府“四個提升”的重要抓手。通過采取積極有效的工作措施,科學規劃、合理設計、有序實施,達到改善沿街居民生活品質,提升城市形象,帶動街區商業氛圍及城市活力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實施,區政府決定成立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沿街立面景觀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等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建設局,負責沿街立面景觀整治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圍
轄區內路、街、街、省道(山路到江濱北路)沿街建筑、構筑物立面全部納入整治范圍。
四、整治內容
(一)拆除無正規審批手續的店面招牌、戶外廣告,以及違章搭蓋、LED燈箱等設施;沿街店面招牌、戶外廣告設施按模塊分段進行統一設計與更換;
(二)建筑物外置空調機要進行整改,要制作統一、美觀的遮擋物,新建建筑外置空調原則上采用隱蔽方式設置;
(三)立面清洗根據原有墻面材料的不同,利用不同的清理液進行清洗和整理;對殘損、脫落的建筑物外立面進行修補。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統一與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沿街立面景觀整治規劃》所確定的各個地段不同的整體風格、色彩,尊重不同歷史時期建筑所承載的歷史信息,從沿街建筑風格類型、商業狀況等特點出發,設立沿街立面景觀整治模塊庫,通過靈活運用在統一中突出特色。
(二)注重實際,分類分治的原則。此次整治工程主色調、風格要求簡潔、明快,實施中應以街區功能的不同加以區分。根據沿街建筑景觀現狀,分類采取不同的整治方式,合理選取模塊庫中的整治模塊。
(三)民生為先的原則。在整治過程中,對居民反映的影響美觀、結構損壞,影響正常使用的問題,應及時給予解決。同時引導、依靠業主單位自行開展建筑立面、屋頂改造。
六、整治標準
(一)店面招牌應根據沿街建筑景觀現狀,統一上、下兩條邊緣線,上緣線不得超出二層窗臺高度。選取符合設計方案的色彩及紋飾,單體店面招牌色彩簡潔明快,顏色種類≤2;連片樓體店面招牌主色調一致,裝飾性線條勾勒色彩種類≤4。
(二)建筑物外置空調機應置于統一、美觀的遮擋物內或采用隱蔽方式設置,保證建筑物立面景觀整潔;外置空調機管線應采用橫平豎直走向,盡可能利用建筑現有構件加以遮擋,管線包裹材料應完整,與建筑外立面色彩接近。
(三)立面墻體平整無異形凹凸部位和裂縫,墻體棱角、陰陽角平直順暢;無墻體雜物、銹跡、廢棄物及違章搭蓋;無色彩凌亂或令人視覺不適的異形圖案。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7月21日—31日)
整治區域內相關街道辦事處召集沿線各商戶、業主與相關單位召開動員大會,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下發告知書、全面發動、層層動員,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建(構)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的意義,發動引導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區執法局向各業主、商戶發出整改通知,明確自行拆除期限;引導業主、商戶補辦并完善店招及戶外廣告審批手續。
(二)組織實施階段(8月1日—9月20日)
區執法局核對各個店面招牌、戶外廣告的審批手續,對未能自行拆除的非正式審批的店面招牌、戶外廣告、LED燈箱、不干膠貼紙以及違章搭蓋按相關規定實施統一拆除。
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責任單位應引導各商戶、業主與相關單位,按《沿街立面景觀整治規劃》、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向相關部門申報店面招牌、戶外廣告以及空調機位的正式審批手續。各商戶、業主與相關單位可按照審批所確定的尺寸、顏色以及材質重新設置店面招牌、戶外廣告以及空調機位。其審批內容將在施工階段全程公示,接受公眾、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的監督。
對立面墻體異形凹凸部位、裂縫,墻體棱角、陰陽角破損;墻體有雜物、銹跡、廢棄物及違章搭蓋;色彩凌亂或粘貼令人視覺不適的異形圖案,各商戶、業主與相關單位也應自行清理。
1.街道辦事處:須統一店面招牌和廣告牌共計45處,其中溫陵路4處、刺桐路2處、寶洲路21處、秀街18處。統一空調機位共計39處,其中溫陵路2處、刺桐路3處、寶洲路19處、秀街15處。立面整理秀街3處。
2.街道辦事處:須統一店面招牌和廣告牌共計17處,其中溫陵路3處、刺桐路2處、秀街12處。統一空調機位共計18處,其中溫陵路4處、刺桐路1處、秀街13處。立面整理秀街3處。改造圍墻為景觀墻秀街1處。
3.街道辦事處:須統一店面招牌和廣告牌共計7處,其中溫陵路2處、刺桐路5處。統一空調機位共計5處,其中溫陵路2處、刺桐路3處。
4.街道辦事處:須統一店面招牌和廣告牌共計11處(秀街)。統一空調機位共計10處(秀街)。立面整理7處(秀街)。
5.正骨醫院:須拆除立面招牌1處、統一空調機位。
6.黎明大學:須清洗沿街立面。
(三)清理驗收階段(9月20日-25日)
由區執法局對仍未達到整治標準、要求的店面招牌、戶外廣告以及違章搭蓋、LED燈箱等設施實施統一整治拆除。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及專業人員按照整治內容、項目、標準和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程序進行全面驗收。
八、責任分工
(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程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綜合策劃、宣傳發動;負責整治工程設計方案論證、整治標準制定、資金預算控制、整治范圍劃分;并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二)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按照整治計劃安排、劃分的整治范圍、統一的設計方案和整治標準,開展轄區內組織施工和日常監督管理;組織動員轄區整治路段的建筑物產權單位或長期使用單位自行清洗樓體。
(三)區建設局負責整治過程中店面招牌、戶外廣告等的審批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為確保整治工程順利實施,并取得顯著成效,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提高對這次建(構)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重要性的認識,按照“標準一定要高、行動一定要快、思路一定要清、效果一定要好”的工作思路,結合各自工作任務,分階段、抓重點、促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為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明確目標,完善措施。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措施,強化過程管理,形成目標明確、分工科學、責任細化、落實有力、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整治任務按計劃、高標準、高質量,按時限完成。
(三)強化宣傳,廣泛發動。各責任單位要把此次整治工程做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環境、構建和諧的重要舉措,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整治目的、意義和重要性,做到家喻戶曉,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涉及整治的沿路單位、業戶、居民要積極配合參與此次整治活動,推動整治工程的深入開展。
(四)加大督導,強化考核。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隨時督導檢查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做到一周一督導、一通報。區政府把各責任單位整治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年度政績考核,做為評優樹先的重要依據,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