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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國內學者主要從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學科對技術創新進行研究。李兆友教授的著作《技術創新論一哲.學視野中的技術創新》,站在哲學的高度,從全新視角解讀技術創新,開創了國內技術創新哲學系統研究的先例,并為其他研究者提供了從話語、范圍到方法在內的一整套研究范式。筆者確信,在李教授及其著作的引導下,將會有愈來愈多的學者站在哲學的高度來全面把握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哲學也定將取得應有的發展。
技術創新理論成為一個獨立的研究領域肇始于熊彼特1912年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在該書中,熊彼特論證了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核心力量,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把一種前所未有的關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他還根據創新對利息、利潤、經濟周期等經濟學基本概念、基本現象進行了重新的界定。由于美國經濟在20世紀50年代的快速發展無法用傳統的資本、勞動力因素來解釋,人們開始相信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再加上研究開發方面公共投資的意義相繼得到證明,加深了人們對技術創新的經濟意義的共識。于是,技術創新理論也就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在當今,技術創新成為現代經濟增長的最主要動力,因為科學技術是“歷史的有力的杠桿”,是“一種在歷史上起著推動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正是由于技術創新在現代社會和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以及人們對技術創新重要性的認識愈來愈強,關于技術創新的研究越來越成為學術研究中的熱點之一,它已經成為一個涉及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領域的研究課題。
一、技術創新研究的幾個主要視角
我國對技術創新理論的研究相對較晚。在1973-1974年間,北京大學經濟系的內部刊物《國外經濟學動態》上,有專文介紹了熊彼特的創新理論。198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國外經濟學講座》一書,再次介紹了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以及熊彼特以后創新理論的發展。在此之后,國內一些學者開始陸續介紹國外創新研究的成果,如翻譯出版了《現代國外經濟學論文選)(第10輯)(商務印書館1986年)、熊彼特的《經濟發展理論》(商務印書館1990年)、《國外技術創新研究系列報告》(《國外科技政策與管理》1991年第1期)等。
從經濟學的視角看,技術創新就是在企業“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企業的技術條件或水平發生了變化,并且這種變化的結果將帶來經濟效益,因而技術創新的結果,首先將直接影響成本、價格與利潤。我國對于技術創新的經濟學研究起步較晚,直到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北京大學經濟系厲以寧教授為代表的經濟學家才開始逐漸地從介紹西方的技術創新模型到形成自己獨特的技術創新理論。由于技術創新理論本身就是來自于西方的經濟學理論,所以各位經濟學家在對于技術創新這個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時,就必然會或多或少地運用西方經濟學原理,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技術創新理論。這其中包括各種概念的界定、技術創新過程的分析、結果衡量等等一系列的分析和研究。
從管理學的視角來看,技術創新是企業家抓住市場潛在的盈利機會,重新組合生產條件、要素和組織,從而建立效能更強、效率更高和生產費用更低的生產經營系統的活動過程。目前技術創新管理學研究成果主要有兩個類別:一是從理論的角度進行研究,如技術創新的機制研究、政策研究、過程研究、環境研究等等;二是從實證的角度來研究技術創新,主要是通過成功企業的案例研究,為理論研究提供支持依據,為其他企業提供參考模型。
從社會學的視角出發,技術創新是由創新主體即企業所啟動和實踐的,以成功的市場開拓和提高市場競爭力為目標導向,以新技術設想的引人為起點,經過創新決策的研究與開發、技術轉化和技術擴散等環節,從而在高層次上實現技術和各種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及其社會化和社會整合,并最終達到改變創新主體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目的的社會行動。
二、《技術創新論》:從哲學的視角研究技術創新的有益嘗試
李兆友教授的著作《技術創新論一哲學視野中的技術創新)(以下簡稱《技術創新論》)(遼寧人民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是從哲學的視角研究技術創新的一種有益嘗試。該書是作者近幾年來對技術創新哲學進行思考的一個歸納,共分五章來展開敘述。第一章是緒論,作者總結了技術創新研究的多重視角,說明了技術創新對當代社會的意義以及技術創新哲學研究的意義。作者指出,由于技術創新理論本身來自于西方的經濟學理論,并且由于技術創新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因而我國技術創新研究主要是從經濟學、管理學和較少的社會學層面展開的,哲學層面的研究目前則是處于技術創新研究的邊緣。不過,他對技術創新的哲學研究的興起持樂觀態度,因為,技術創新中確實包含令人感興趣的哲學問題。從哲學視野反思技術創新,就是要對各有差異的技術創新實踐中遇到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理性的思考,從中揭示技術創新的本質規定,揭示技術創新的基本特征,揭示影響和制約技術創新活動的根本因素,以便為技術創新實踐及其理論研究提供方法論指導。
第二章是技術創新本質論,作者從熊彼特、馬克思、對技術創新的經典論述出發,闡明了技術創新的特點,揭示了技術發明和技術創新的區別,并給出了技術創新的哲學本質。為了更好地理解技術創新的本質,作者對技術創新的基本特點加以總結為:(1)歷史性(2)不確定性(3)創造性(4)過程性(5)協同性。對于技術發明和技術創新的區別,作者提出,熊彼特最早對“發明”與“創新”進行了區分,借用日本學者森谷正規的話就是,技術創新不是技術發明,確切地說,它是通過技術進行的革新(即創新),技術本身無須發生革命性的改變。在總結學術界對于技術創新的各種研究之后,作者從哲學的角度把握了技術創新的本質:(1)技術創新是主體參與的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過程。(2)技術創新是創新主體的創新認知與創新實踐相互作用的動態過程(3)技術創新是創新主體的對象化活動過程。
第三章是技術創新活動論,作者探討了技術創新從創新決策,到創新研究開發、生產技術創新、市場創新、管理創新的活動特點,說明技術創新的非線性作用機制和技術創新各階段協同作用的必要性。現實的技術創新過程,就是作為行為者的創新主體依一定的中介作用于作為行為對象的創新客體而使創新主體與創新客體同時發生改變的過程:創新主體把創新客體的特征、本質和規律轉化為自身的知識、技能等本質力量,完成“人的自然化”,而創新客體則按照人的目的和本質力量對象化的過程被改造為適合主體需要的創新結果,變成“自然的人化”。作者指出,技術創新決策就是作為決策主體的企業家面對實然創新客體作出選擇,從而形成技術創新活動方案的過程;創新R&D是從無形技術到實體產品的過程,是創新決策方案的第一個物化環節;生產技術創新則是從一品技術到多品技術的過程,標志著技術創新從技術的認知與實踐過程,進入到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認知與實踐過程;市場創新則是從創新產品到創新商品的過程,即把創新產品變成消費者滿意的創新商品;管理創新則是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的過程。作者在分析了技術創新活動的各個階段的特征后,指出技術創新活動并不是一個完全線性的過程,相反,創新常常被認為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過程,并且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反饋回路在起作用。
第四章是技術創新能力論,作者從剖析技術創新的能力系統結構人手,提出提高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設計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市場營銷能力以及創新管理能力的具體措施。第五章是技術創新條件論,探討推動技術創新的外部環境或條件,如制度創新、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國家創新系統的建立、健全的研究開發和設計制度以及文化創新。由于篇幅的限制,在此不一一加以詳細介紹。
總的說來,作者站在哲學的高度,從全新視角解讀技術創新活動,在論述時旁征博引,與主題相關的學術成果都盡可能地收集和引用,在空間和時間上都有所覆蓋,對于受眾而言,《技術創新論》提供了一個了解技術創新學術界信息的好機會。閱讀本書,讀者會感受到其獨特的研究視角,新穎的內容,豐富的資料,龐大的信息量,引人深思的見解,盡管對于從哲學的視角來解讀技術創新活動,讀者可能見地各異,但可以肯定的是,《技術創新論》確實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解讀技術創新活動的全新視界,毫無疑問將對學界產生深遠的影響。
三、《技術創新論》與技術創新哲學研究的興起
技術哲學(技術創新哲學是其中之一)本來就是一個較新的哲學分支學科。技術很晚才進入西方哲學的視野。究其根源,這與西方哲學的“理論”取向有關。“哲學一科學”史從蘇格拉底一亞里士多德以來,一直以理論活動為主要研究對象,而對實踐活動則不予重視。技術創新活動一向被看成知識貧乏的實踐活動,因而被認為不值得哲學研究。到了今天,即使有人考慮到現代技術的巨大影響,但也認為這種影響主要來自現代科學的運用,現代技術工程被看作“應用科學”,對技術及技術創新的哲學反思通常是科學哲學的附屬產品。因此,盡管技術(及技術創新)與人類同時產生,甚至人類漫長的歷史是由它來標識的(石器、鐵器等),技術及技術創新對歷史發展也有巨大影響,但技術及技術創新向來沒有進入哲學思考的核心。不過,夏保華教授認為,在技術創新中,大量存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雖然是經濟學與管理學的問題。但是,在技術創新中,也包含了靠窮根究底的思考來解決的哲理性問題。他列舉了八組技術創新的哲理性問題,包括:關于技術創新本質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客體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活動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主體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動機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知識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條件的問題,關于技術創新方法的問題。他還特別提出,解決諸如此類的問題需要用哲學的知識、觀點和方法,而且不是短期能徹底解決的。為此,他呼吁科技哲學界應著力進行技術創新的哲學研究,以“面向文本”、“面向現實”和“面向自我”的“三個面向”為基礎,為發展一門技術創新哲學而努力。技術創新哲學的興起,本質上反映著技術創新對哲學發展的影響。我們不能指望從最普遍的哲學或“元哲學”的發展中派生出技術創新哲學,而是要從技術創新研究和實踐中提出的問題引導出技術創新哲學;同樣,也不是技術創新研究需要有哲學轉向,而是哲學研究需要有技術創新的轉向。這樣才能顯示出哲學關注時代變遷,作為時代精神精華的特征。
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因培養音樂教師的屬性使然,除了一般的鋼琴彈奏技術和鋼琴演奏能力的培養,更注重對學生全面音樂文化素養的培養。它不只是鋼琴演奏的知識講授與彈奏技術的傳授,它需要涵蓋更加豐富的內容。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更具文化內涵,更具思想內涵,更具人文內涵,更具教育內涵,更具理論研究的內涵。
【關鍵詞】
音樂教育;鋼琴教學;教學內容;教學需要
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與鋼琴演奏專業的鋼琴教學在演奏屬性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法上又有其不同的特點。因為在培養目標上學生是做為未來教師而培養的,不是以舞臺演奏為目的的教育,所以,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除了一般的鋼琴彈奏技術和鋼琴演奏能力的培養,更注重對學生全面音樂文化素養的培養,更偏向對學生理論研究能力的提高,強調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學習方法和發散性思維能力的培養。那么,在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中,就不只是鋼琴演奏的知識講授與彈奏技術的傳授,鋼琴教學需要涵蓋更加豐富的內容,歸納如下。
一、藝術哲學的內容
一般來說,藝術哲學是指用哲學的觀點探討藝術問題,還有另一個定義是作為美學的別稱而被人們所熟知。在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中,藝術哲學主要是涵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審美教育的內容,鋼琴演奏教學是以表達音樂審美為終極目的的教學,審美意識決定了演奏者和教學者的藝術水平。二是美學要回答的音樂哲學的根本問題,既音樂的本質是什么,音樂的目的是什么,音樂內容與音樂形式的關系如何理解。藝術哲學的內容,對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具有理論研究的意義,和實踐指導的作用。
二、教育學的內容
教育學是研究教育的本質與目的,教育現象的發生與條件,教育教學的內容及其方法,揭示教育的一般規律的科學。中外歷史上都留下了無數的教育理論遺產,特別是近代以來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教育學理論得到了極大的推進,不僅在教學設備和教學手段上達到了日新月異的進步,而且在教學方法上不斷出新、不斷的現代化。在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習中,雖然教育學是一門專業必修課,但它主要還是一門理論課程,而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中,教師應該有意識的把這種理論用于鋼琴教學的實踐中,使學生明白教育學理論的實際意義。
三、運動學的內容
鋼琴學習與演奏的過程中有大量的肌體運動和技能練習,現代的鋼琴教學和學習與過去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就是對運動心理學和運動醫學的研究學習。鋼琴教學在技術訓練中很大程度上與運動學研究的內容是一致的,也是研究運動技能的形成和發展的規律。運動心理學主要是研究教學和訓練中動作技能的形成和發展規律,研究運動知識的傳授和運動技能的形成,研究運動技能遷移和反饋。運動心理學對于研究鋼琴演奏技能的形成和發展的內在規律,對于研究鋼琴演奏知識的傳授和演奏技能的訓練和提高,對于鋼琴演奏心理的訓練都有很大的啟示作用。運動醫學作為專門研究運動及缺乏運動的集體生理病理影響的綜合科學,在防治各種運動創傷和運動疾病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在評定程度,促進疲勞恢復等方面所運用的各種醫學方法,對于鋼琴技術訓練中如何避免疲勞性損傷,從而發揮最大的訓練效果,有著極其重要的借鑒和指導作用。
四、音樂學理論的內容
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基本理論的學科。與鋼琴教學關系密切的相關分支學科有音樂史學的內容,在鋼琴教學中對鋼琴文獻的學習和詮釋,對鋼琴作品的時代背景和不同作曲家的作品風格的把握上有重要的意義。中外民族音樂學的內容,對鋼琴教學中準確把握作品中各種民族音樂的韻味,樂曲中民族音樂的特點,演奏中民族音樂的風格等有極大的作用。音樂律學的內容,鋼琴的音律是十二平均律,不同于其他音律,平均律是人為計算出的音律,不是自然產生的律,有其獨特的音響特點,對律學的研究可以更好的理解和把握鋼琴的聲音變化,更好的定位鋼琴演奏中聲音的優劣和取舍。
五、音樂技術理論的內容
音樂技術理論包括樂理知識、讀譜知識、聽覺訓練、和聲理論、復調知識、配器常識、音樂分析等等內容。由于音樂的內容是音樂形式的內容,音樂形式是音樂內容的形式,這一音樂美學的定義,使得鋼琴教學中音樂形式和內容的學習占據了大部分教學內容。音樂技術理論是研究音樂形式與內容的主要理論方法,是鋼琴教學的主要內容。由于音樂藝術的特殊性和虛幻性,要真正理解音樂的內容,準確詮釋作品的含義,就必須從研究音樂的形式入手,這就使鋼琴教學中,師生要用一大部分的精力和時間,花在音樂技術理論的分析和研究上,花在對音樂形式的學習上。
六、鋼琴教學法的內容
鋼琴教學法主要從研究鋼琴演奏技術和音樂表現為出發點,以教學實踐和教學經驗為依據,對鋼琴演奏方法進行理論的歸納和總結。它借鑒教育方法論的成果,把教育理論應用于實踐中的教育方法,具有科學性和實效性,使理論指導實踐具有可操作性,它使鋼琴教學理論轉化為具體的、可操作的鋼琴教學方法,是鋼琴教學最核心的內容。鋼琴教學法的內容主要是針對初、中級的鋼琴教學,對于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更具有實用性和現實意義。
七、系統論的內容
鋼琴的教學過程是一個系統的過程,涉及到樂譜的閱讀分析、演奏技術的掌握、舞臺演奏的方方面面、技巧與情感的關系、理性與感性的統一等等,領域廣、層次多,要想得到理想的教學目的必須用系統論的科學方法建立結構與功能完善的、適應鋼琴演奏和教育的鋼琴教學體系。系統論的研究意義在于從事物普遍聯系發展的整體去探索對象的規律和特點。它使鋼琴教學得以綜合多學科的研究范圍和研究方法,深入探討鋼琴教學中最復雜、最困難、最深層次的問題和解決辦法。
總之,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學,不能局限于鋼琴彈奏和演奏的范圍,不能等同于鋼琴演奏專業的教學,也不能等同于一般樂器的學習。要始終堅守教師教育的屬性,要意識到為未來培養教師的使命,要注意深入研究、廣泛涉獵,要為培養具有獨立精神和批判能力的音樂教育工作者而努力。音樂教育專業的鋼琴教師應該是技術的傳授者,是文化的傳播者,是思想的點燃者,是未來音樂教師的引路人。
作者:王珀 單位:遼寧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參考文獻
[1]王次炤.音樂美學新論[M].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3.
[2]曹理,何工.音樂學習與教學心理[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8.
[關鍵詞]自然辯證法;哲學;自然科學;科學哲學;理論
[作者簡介]張媛媛,吉林大學學院2010級博士研究生,講師,吉林長春130012
[中圖分類號]A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3)01-0001-04
自然辯證法究竟是什么?是一個學科,是一項事業?還是一個學派,是一種理論?學術界一直存在著爭議,這些爭議一方面表明了自然辯證法本身的復雜性及人們對其理解上的差異性,同時也給從事自然辯證法教學和研究的人提供了探索的必要和可能。但在筆者看來,這些爭議只是表層問題,其深層問題是:如何理解哲學和自然科學的關系?這才是爭議的關鍵之所在。若認為哲學“凌駕于”科學之上,那是近代哲學的觀點;若認為哲學“從屬于”科學之下,那是科學哲學的主張;而認為“存在于”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學科,則是自然辯證法。本文擬對這一認識和理解,從自然辯證法的創立、自然辯證法與科學哲學的關系,以及自然辯證法是存在于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理論學科三個方面加以闡釋。
一、自然辯證法的產生
自然辯證法的產生,既是自然科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哲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更是自然科學和哲學相互關系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從自然科學發展的歷史來看。在古代,自然科學大都是以自然哲學的形態出現的,其特點是科學和哲學渾然一體,很難區分,習慣上我們將其稱為自然哲學。到了近代,歐洲中世紀后期的、地理大發現、文藝復興以及近代城市化社會的興起,為近代科學的誕生創造了必要的外部條件,同時自然科學自身也在為爭取自己的獨立性而斗爭。16世紀中葉,一場醞釀已久的科學革命開始了,近代科學就誕生于這場偉大的革命中,其標志是1543年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發表的《天體運行論》。而牛頓經典力學體系的建立則是這一時期自然科學領域中最輝煌的成就。雖然在這一時期,自然科學的其他部門如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等也有一定的發展,但基本上還是處于襁褓之中。當然,應該承認這一時期的自然科學使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已經建立在唯物主義的基礎之上,但是由于生產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限制,當時科學研究方法(實驗、解剖、分析、歸納等)養成的習慣,加上社會的、階級的原因,使得這一時期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不能不打上機械論、形而上學和經驗論的烙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觀點是“宇宙不變”和“物種不變”,代表人物是牛頓和林耐。進入19世紀,自然科學研究的重點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從以前主要是搜集經驗事實轉向對事實材料的綜合整理,并將經驗材料概括抽象為系統的理論。自然科學也相應地由搜集材料階段過渡到整理材料階段,由經驗階段發展到理論階段,這是自然科學發展的一個大的時代背景。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樣:“自然過程的辯證性質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人們不得不承認它。”與此同時,19世紀自然科學發展所取得的重大理論成果,特別是天文學領域的康德一拉普拉斯星云假說,地質學領域賴爾的漸變論,物理學領域的能量守恒與轉化定律和電磁理論,化學領域的原子論和元素周期律,生物學領域的細胞學說和進化論,一次又一次地打開了形而上學自然觀的缺口,揭示出自然界普遍聯系和變化發展的客觀辯證法。這些都為自然辯證法的產生提供了自然科學的前提。恰如馬克思所說:“自然科學是一切知識的基礎。”恩格斯則更明確地指出:“要確立辯證的同時又是唯物主義的自然觀,需要具備數學和自然科學的知識。”
從哲學發展的歷史來看。古代的哲學以“知識總匯”的形式而囊括了全部科學——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知識呈現為一個簡單而龐雜的混合體,哲學研究的重心是本體論問題。近代的哲學則發生了“認識論轉向”,把認識論問題置于哲學的中心位置,把人們對于認識的理論考察推向了新的階段。認識論本身的這些問題雖然不具有本體論的意義,但卻受本體論的制約并反過來影響本體論問題的解決。19世紀初,黑格爾批判法國機械唯物主義哲學,集德國古典哲學之大成,提出了系統的辯證法思想,他“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寫為一個過程,即把它描寫為處在不斷的運動、變化、轉變和發展中,并企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系”。在《自然哲學》中,黑格爾又把自然界看作“是一種由各個階段組成的體系,其中一個階段是從另一個階段必然產生的”,整個自然界的發展過程表現為:無機界向有機界的發展和轉化,有機界向生命界的發展和轉化。這表明了“自然界自在地是一個活生生的整體”。正因為如此,馬克思、恩格斯指出,黑格爾是第一個全面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的人,他的著作是一個廣博的辯證法綱要;但是,黑格爾的出發點是錯誤的,因為他認為“精神、思想、觀念是本原的東西,而現實世界只是觀念的摹寫”。因而在黑格爾那里,占統治地位的自然觀仍然是:“自然界是一個在狹小的循環中運動的、永遠不變的整體,其中有牛頓所說的永恒的天體和林耐所說的不變的有機物種。”所以,恩格斯一再強調:“馬克思和我,可以說是把自覺的辯證法從德國唯心主義哲學中拯救出來并用于唯物主義的自然觀和歷史觀的唯一的人。”
從自然科學和哲學相互關系發展的歷史來看。科學和哲學是人類理論思維的兩種基本方式,它們是在超越神話和常識的過程中產生的。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科學以未分化的形態而蘊含在哲學母體之中,哲學則以“知識總匯”的形式而囊括著全部科學。人們常常在“哲學”的意義上使用“科學”這個概念,也在“科學”的意義上使用“哲學”這個概念。然而近代以來科學的迅猛發展和日趨成熟,致使各門科學紛紛從哲學的母體中獨立出來,不斷地把哲學“驅逐”出其傳統的“世襲領地”,自然、社會和思維都成為科學的研究對象。而此時的哲學仍企圖以“科學的科學”的姿態而高居于科學之上。正是從這一點出發,恩格斯指出:“對于已經從自然界和歷史中被驅逐出去的哲學來說,要是還留下什么的話,那就只留下一個純粹思想的領域:關于思維過程本身的規律的學說,即邏輯和辯證法。”“現代唯物主義本質上都是辯證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駕于其他科學之上的哲學了。一旦對每門科學都提出要求,要它們弄清它們自己在事物以及關于事物的知識的總聯系中的地位,關于總聯系的任何特殊科學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學中仍然獨立存在的,就只有關于思維及其規律的學說——形式邏輯和辯證法。其他一切都歸到關于自然和歷史的實證科學中去了。”可見,恩格斯既反對用哲學代替具體科學的“科學之科學”,也反對把哲學“從屬于”科學之下、妄圖取消哲學的實證主義。
正是19世紀自然科學、哲學以及自然科學和哲學相互關系方面出現的重大進展,為創始人研究和闡述自然界和自然科學的辯證法提供了重要基礎,推動了自然辯證法的產生。
二、自然辯證法不同于科學哲學
科學哲學是以科學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哲學學科,它主要研究科學的認識論和方法論。科學哲學的產生是自然科學和哲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19世紀末20世紀初,科學獲得迅速發展,科學理論層出不窮,尤其是經典物理學的衰落和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創立,非歐幾何學的發展,代數、算數的公理化以及命題邏輯的符號化等。這些科學上的重大而根本性的變革自然地喚起人們對科學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另外,還有一些哲學家主張要用科學來改造傳統哲學。例如,德國著名學者賴欣巴哈在《科學哲學的興起》一書中指出:“本書認為,哲學思辨是一種過渡階段的產物,發生在哲學問題被提出,但還不具備邏輯手段來解答它們的時候。它認為,一種對哲學進行科學研究的方法,不僅現在有,而且一直就有。本書想指出,從這個基礎上已經出現了一種科學哲學,這種哲學在我們的時代的科學里已經找到了工具去解決那些在早先只是猜測對象的問題。簡言之,寫作本書的目的是要指出,哲學已從思辨進展而為科學了。”一般認為,科學哲學是在20世紀20年代以維也納學派為代表的邏輯經驗主義形成后,才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
作為一門哲學學科,科學哲學是對科學的概念框架的研究,即是對科學的概念框架的批判與反思。科學概念框架是科學理解的工具,是科學家理解他所探索的世界的基本方式,所以科學哲學是一種理解科學的東西。維也納學派創始人之一、美國著名科學哲學家菲利普·弗蘭克指出:“為了不僅了解科學本身,而且也了解科學在我們文明中的地位,以及它同倫理、政治和宗教的關系,我們就需要一個關于概念和定律的統一體,在這體系中,自然科學以及哲學和人文學科都有它們的地位。這樣一種體系可以叫做科學的哲學,也就該是科學和人文之間的‘缺少的環節’。”從這種意義上講,對科學的人文理解,也就是對科學的哲學理解。具體而言,科學哲學就是要探討科學的性質,科學與非科學的分界,科學發現與科學證明的邏輯,科學概念和科學理論的提出、論證、檢驗和評價,科學理論的結構、解釋和更替,科學發現的模式,科學思維的形式、要素、特點和作用。同時,在進行科學認識論和方法論研究的過程中,科學哲學也不絕對排斥考察科學的社會本質,不絕對排斥對科學的本體論研究。進而,科學哲學強調,新哲學的出路只能是使其變為像科學那樣實證,或以實證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來改造哲學,把哲學從凌駕于科學之上的“科學的科學”變成從屬于科學之下的“關于科學的哲學”或“科學性的哲學”。
自然辯證法作為一個學術領域,在我國最早是從1956年開始的。這一年,國務院組織制定了中國第一個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即“十二年規劃”(1956—1967)。在這個既嚴肅又嚴謹的規劃中,作為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自然辯證法規劃草案把自然辯證法定位于“在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是在二者之間存在的一門科學。草案說:“在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是存在著這樣一門科學,正像在哲學和社會科學之間存在著一門歷史唯物主義一樣。這門學科,我們暫定為‘自然辯證法’,因為它是直接繼承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書中曾進行過的研究。”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規劃草案既沒有簡單地把自然辯證法定位于哲學,也沒有把自然辯證法定位于自然科學的分支學科,而是定位在兩者之間。
從這個規劃草案中我們還可以看出,我國學者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是比較早的。但與西方科學哲學學者不同,我們一直是在“自然辯證法”的名義下從事這項工作的,而且始終強調要以為指導,因為“自然辯證法同有著不可分離的密切聯系”。正是基于此,龔育之在1996年就已經把“自然辯證法”描述成了“的科學技術論”。
綜上,無論從自然辯證法和科學哲學的產生、發展,還是從理論框架、學科定位來看,二者都有明顯的不同,盡管它們的研究對象有交叉或重疊之處,即都要對科學技術進行研究。因此,不能把自然辯證法等同于科學哲學。
三、自然辯證法是存在于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理論學科
自然辯證法既然位于“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因而使其具有二重性:哲學性與非哲學性(如科學性)。向哲學靠近,它具有哲學性;向科學靠近,它具有科學性。從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在自然辯證法這個“大口袋”里只有大約“不到四分之一”偏重于哲學,偏重于對科學的哲學分析,在這個意義上,自然辯證法理應歸屬于哲學學科。但是,自然辯證法還確實具有科學性,因為它的研究對象是科學技術,科學技術的邏輯與理性特征在自然辯證法中得到充分的體現。那么,自然辯證法與哲學(尤其是哲學)和科學技術之間是何關系呢?我們認為自然辯證法屬于哲學與科學技術之間的中間層次,是哲學與科學技術之間聯系的橋梁與紐帶。哲學、自然辯證法和各門科學技術學科之間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關系。因此,一方面,哲學通過自然辯證法為我們認識自然界和進行科研活動提供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另一方面,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和科學技術方法的革新也通過自然辯證法充實和豐富到哲學理論體系中,使之能夠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因此,自然辯證法具有交叉學科性質。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那樣:“自然辯證法是以為指導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互交叉與相互融合的、廣闊的研究領域。”自然辯證法的深入發展,必將進一步推動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匯流,有助于人們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統地研究自然界、人和人類社會,探索科技與自然、社會的關系,實現人與科技、自然、社會的和諧共存、共榮。我們應該正視并承認“自然辯證法”作為交叉學科的特征,發揮其交叉學科的優勢。
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正像于光遠所指出的那樣:自然辯證法作為一個學科是“具有的特色或色彩的諸科學部門的總稱”,帶有哲理性質,但“其中包括許多不屬于哲學的科學部門”。這不僅體現在馬克思、恩格斯最初創立自然辯證法時,即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來觀察自然科學,分析自然科學的各種哲學問題,而且還從歷史唯物主義和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考察自然科學的性質、作用及其發展規律,并寫下了許多札記、論文和著作;同時也表現在,隨著社會實踐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自然辯證法的研究也在縱橫兩個維度上不斷深化和擴展,以至其中的許多內容如科學方法論、技術創新論、工程哲學以及STS(科學、技術與社會)研究等都是哲學學科涵蓋不了的。譬如,“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一命題,有人強調它是一個內涵十分豐富的哲學命題,也有人認為它是一個經濟學的命題。”將“自然辯證法”看作哲學的二級學科,勢必要用哲學的學科范式規范“自然辯證法”的研究范圍和方法,而自然辯證法工作者研究那些不屬于哲學的內容,就會被認為“失職”、“不務正業”。哲學學者時常批評從事“自然辯證法”研究和教學的人“搞得太雜”,“專業性不強”,“研究的很多東西不是哲學”,這種批評意見可以理解,但不完全正確,因為“自然辯證法”中的許多內容確實不屬于哲學。勉強地將“自然辯證法”的所有內容都說成是哲學,不僅在學術上不嚴格,學生也很難認可,同時對從事自然辯證法教學與研究的工作者來說也不是很公平。
而把自然辯證法定位于理論學科,就可以把那些不屬于哲學的內容也包括其中。這不僅尊重了我們的學術傳統,也符合我國自然辯證法學科和學術發展的實際;既凸顯了本學科的特色,又體現了本學科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正因為如此,在2004年由黃順基擔任主編的《自然辯證法概論》統編教材中對自然辯證法作了如下的表述:“自然辯證法是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研究對象是自然界發展和科學技術發展的一般規律、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學技術在社會中的作用。”
總之,自然辯證法是存在于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具有交叉學科性質的理論學科。同時由于自然辯證法目前還是我國高校理工科碩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門公共理論課。因此,我們強烈呼吁有關部門將自然辯證法納入到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中,進而使自然辯證法能夠在新世紀、在當代中國以至當代世界重振雄風(于光遠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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