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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建設國際旅游城市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體部署,切實提升城鄉環境衛生管理水平,改善群眾生活環境,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打造宜居城市為目標,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環境”為主題,以“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綜合整治、長效管理”為原則,實現城鄉環境凈化、美化和亮化,提升文明水平,促進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與全民參與相結合。堅持輿論先行,營造家喻戶曉、群眾參與的濃厚氛圍;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提升全民素質,打造文明城市。
(二)屬地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嚴格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以區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及四鎮為主體,村、社區為單元,明確整治任務,突出重點問題,嚴格時限要求,開展全方位綜合整治。
(三)綜合整治與源頭治理相結合。以治臟、除亂為抓手,大力度整治城鄉容貌環境;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四)以人為本與嚴管懲治相結合。深入、細致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與參與;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嚴格執法、合力攻堅、強力推進。
三、整治范圍和目標
此次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的范圍是: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村、社區。以治臟、治亂、治差為主要內容,對全區道路、廣場、工地、市場、公園、河道、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城市出入口以及各單位,特別是窗口單位內、外部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徹底地清理整治,基本實現環境整潔、秩序井然、經營規范、夜景明亮、城區文明,提高我區城市的清潔度、滿意度、文明度,在市容環境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四、整治任務和責任劃分
(一)環境衛生方面
1、清理城區垃圾。一是對單位、居民小區、施工場地、街道、垃圾點、城鄉結合部、鐵路、公路、河道兩側等地暴露的歷史遺存垃圾進行徹底清理,必須在6月20前組織人員集中清理干凈,此項工作由城管局牽頭并負責劃片分區;二是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社區要在6月15日前清理單位內部及周邊環境,制定出本部門的衛生保潔制度,堅持每天一清掃、每周一大掃,建立起長效的衛生管理機制;三是做好臨街商鋪、醫院、網吧、歌廳、洗浴、飯店等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工作,落實好門前“五包”責任制,及時清理治理門前的臟亂差現象,消除沿街兩側、公共場所門前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潑亂倒等不良行為。此項工作7月10日前完成。要在全區積極推行垃圾袋裝化和分類收集處理,懲處垃圾亂扔、亂丟、亂燒和不按規定處理垃圾等行為。
2、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治理城鄉結合部及村莊容貌環境,清理通村道路兩側和村內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扔亂倒、亂貼亂畫;結合城中村改造和新民居建設,建立垃圾收集制度,規范垃圾傾倒、收運等環節,推進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消除污水亂潑和溢流現象。
3、提高環境衛生管理水平。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公廁掏保、箱站管理等要提高標準,加大頻率,城區主次干道和公共場所要配套果皮箱并實行全天候保潔,提高城區保潔水平,實現垃圾日產日清。
(二)市容市貌方面
4、整治不規范廣告牌匾。一是規范和拆除影響市容的樓頂廣告、牌匾、標識牌、郵筒等;二是加大清除道路兩側櫥窗、墻體上“小廣告”的力度,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對區內大街小巷現有“小廣告”進行全面清除,要強化責任,落實人員,加強監管,以保持長期干凈整潔;三是拆除附屬于公用設施、綠地等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牌匾。實現區內廣告牌匾統一設計,統一規格,達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整齊美觀。
5、嚴厲查處各種私搭亂建行為。加大違法違章建筑、亂搭亂建的查處、拆除力度,必須拆除的由公安司法部門配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做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及硬化、綠化工作。
6、清理整治煤場。進一步規范和整治煤炭儲運、加工行為,明確審批程序和標準,劃定儲運和加工區域,在指定區域外的所有露天經營性儲煤及加工場點,6月30日前應當自行撤銷,逾期未撤銷的,有關部門依法強制取締。土地復墾項目區范圍內的臨時建筑、煤場及堆放物也要及時拆除和清理。
7、治理白色污染。堅決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和超薄塑料袋,圍繞產、銷、用、棄四個環節加強管理,下大力解決塑料袋隨風飛、四處掛的問題。
8、嚴格管理施工場地。確保圍擋作業,掛牌施工,出入口硬化,運輸車輛清潔,物料堆放整齊,無揚塵污染,垃圾清運,路面恢復及時。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施工工地、拆遷空場的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并用實體墻圍擋,對墻體外表進行美化處理,安裝輪廓燈進行亮化,圍墻外設綠化帶并留足人行道。
9、整治校園內外環境。設立“紅領巾監督崗、共青團員監督崗”,提高學生自覺愛護環境衛生的意識,每月組織中小學生開展一次環境衛生整治活動。
(三)市政設施方面
10、改善城區綠化環境。一是整治主要街道綠化環境,對主要道路兩側樹池、花壇、綠化帶進行全面清理,重點清理枯枝敗葉和白色污染。二是對公園、廣場和綠地的環境進行徹底清理;加強公園、廣場、街頭綠地和路樹管護,做到景觀造型完好潔凈,公園、廣場和綠地的圍欄和運動設施完好安全,無損壞且潔凈,綠色植物枝繁葉茂,花紅草綠,景色宜人。
11、整治街巷道路。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對破損老化的道路進行全面維修、罩面和修復;對破損的主干道、人行步道及時修補,加快城區鐵中路、老廠子路等5條路的貫通、修復和改造工作,方便群眾生活。
12、搞好亮化工程。抓好主要街道路燈改造工作,提高路燈檔次,解決有路無燈、有燈不亮、亮而不明問題;搞好城市夜景建設,推行城市夜景燈飾的節能及管理,提高城市夜景的整體水平。
13、抓好河道環境治理。按照“堤穩、岸綠、水清”的建設目標,對城區柳河和喇嘛溝河實施清淤、護岸和環境工程建設。拆除河道周邊臨違建筑,定期打撈河面漂浮物,定時清除河道雜草及岸坡垃圾。
14、加強公共廁所管理。堅持建設、改造、管理相結合,加快城區水沖廁所建設,加大原有公廁的管理力度,對城區破損公廁及時維修,定期清掏,夏季要及時消毒滅蠅,防止蚊蠅滋生。區防疫部門要定期向公廁、垃圾點、公共場所噴灑藥劑,防止傳染病流行。
(四)公共秩序方面
15、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位),實現主要街路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有序,排列整齊,朝向一致、整齊美觀。
16、清理占道市場。一是清理沿街門店店外從事商業宣傳、銷售、加工、制作、維修等活動;二是分批遷撤城區早夜市和早點攤群,確保道路暢通和環境整潔;三是對所有沿街沿河從事餐飲、制作、加工、維修、清洗的門店進行經營場地、衛生環保設施復查,對沒有手續的堅決予以取締,不具備經營條件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17、規范經營攤點。撤銷、遷移城市主干道和廣場、學校周邊、柳河沿岸等重點部位有礙觀瞻或影響交通的棚亭、攤點。強化城區各種流動售貨車、小吃車、燒烤車、水果車等小商小販的監管,積極謀劃場地,把營子大集、早點、早晚市、燒烤統一劃片,規范經營。
18、整治住宅小區、樓宇衛生環境。一是積極推動組建業主委員會工作,動員和引導小區居民關心、關注并參與小區公共事務及環境衛生的管理;二是加強小區及樓宇的衛生保潔,整治侵占公共綠地行為,規范車輛停放秩序;三是對環衛設施、道路、管道、路燈等公共設施進行整治,努力營造住宅小區功能完善、環境整潔、綠化美化、管理有序、安全舒適、群眾滿意的生活環境。
19、治理“寵物便溺”問題。一是加強對飼養寵物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他們的公共道德意識;二是強化寵物辦證、管理、處罰等管理工作,規定公共場所必須戴好狗罩、狗繩,攜犬人對犬在戶外排泄糞便未及時清除的,市容環衛部門按照相關條例給予處罰。
自年6月1日至9月10日,對全區所有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和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專項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準備階段(年6月1日至6月5日)
召開全區動員大會,全面部署工作。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鎮、社區、村要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分門別類列出需整治內容清單,并將任務分解到人。以村、社區為單元,對單位、群眾進行全民宣傳動員,采取以電視、公告、宣傳欄、開座談會、發放明白紙等形式、逐門逐店思想動員,提高群眾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自覺參與整治工作的積極性,迅速形成綜合整治行動的社會氛圍。準備工作由各位副區長負責組織分管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動員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文廣新局、電視臺配合,各有關部門履行好職責。牽頭領導:劉衛東。
(二)實施階段(年6月6日至9月5日)
按照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認真、扎實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對影響市容市貌的各類問題,逐條街路、逐個小區、逐個建筑物進行整治,逐個牌匾廣告、逐個商鋪門店進行規范。在整改中堅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規范,一手抓鞏固,一手抓延伸,確保各項整治目標按時限全部完成。各單位要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簡報信息,保證每月上報2篇以上質量好、內容實、效果明顯的經驗材料和活動信息,辦公室將對好的經驗和做法予以刊發。本階段由區政府各位副區長牽頭,四鎮、各部門按照責任分工,認真組織實施。
(三)督導檢查驗收階段(年6月6日至9月10日)
成立由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組成的督查組,本著“整治完成一處、檢查驗收一處”的原則,采取篩查、抽查、暗訪的方法,對措施不力、效率不高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要啟動行政問責,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督導組對整治情況、長效管理機制建立情況等進行階段性檢查、整體驗收,對沒有按規定完成任務的單位要追究責任,限期完成,檢查結果在全區進行通報。驗收工作由區委辦、政府辦、組織部、紀委監察局負責。牽頭領導:谷宏健、齊春清、吳景新、楊海龍、劉衛東。
(四)鞏固階段(年9月10日起)
各部門對照方案的要求,進行“回頭看”,總結經驗和成功做法,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差距與不足,采取措施,迎難而上,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務求成效。牽頭領導:谷宏健、薛青松。
六、保障措施
(一)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宣傳部門要發揮好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充分利用電視等宣傳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的重要意義,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大討論,積極報道整治行動的工作進程和取得的成果,表揚整治行動中的先進典型,批評曝光整治行動中認識不高、態度消極、不能認真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為確保這次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的順利進行,成立“營子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李偉擔任,區委副書記谷宏健,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薛青松擔任常務副組長,區委其他常委、區政府其他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行動的組織、計劃、協調和實施工作,綜合整治辦公室設在城管局,負責整治行動中的具體工作事宜。
(三)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各責任部門要根據各自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制訂本部門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的各項任務、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股(室)和責任人。督查組要開展日常督查和階段督查,并將整治工作情況作為效能建設內容納入部門年終考核。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在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區城管局作為百日行動的總牽頭負責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履行好職責,各責任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要主動、自覺地完成本部門的整治任務,又要配合好其他部門做好整治工作,要形成從上到下、從內到外統一指揮、步調一致、戮力同心、團結奮戰局面,完成好各項整治任務。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各鎮及相關責任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城鄉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管理體系,已經整治達標的項目要確保不反彈、不反復;制定城鄉環境管理和督查等相關配套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