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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關于機關作風建設的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干部管理,改進工作作風,優化辦公環境,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機關人員工作制度
1、機關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時刻注意維護機關形象。做到舉止文明、謙恭禮讓。嚴禁在公共場合粗言野語、吵鬧喧嘩。
2、端正服務態度、講求職業道德,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對外來辦事人員應熱忱接待、主動辦理
3、各站辦所、工作點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高效運轉,同事之間應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共同提高,嚴禁工作推諉扯皮,敷衍了事。
4、保持機關環境優美、整潔,愛護大院內的花草樹木和公共設施,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煙頭、紙屑、雜物等,不亂倒垃圾、污水、剩余飯菜等。公共責任區衛生由黨政辦劃分到各站辦所,每周一次檢查,并及時通報。
5、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嚴格控制機關大院用電、用水、電話費開支,注意做好保密、防火、防盜工作。
6、工作日中餐嚴禁飲酒,違者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嚴禁在機關大院內賭博(包括變相賭博和參與社會上的賭博),一經發現,一律給予解聘或待崗處理。
辦事公開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度
1、群眾到鎮機關辦事,問詢到的第一個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以下簡稱首問人)。
2、首問人必須熱情接待來訪者,對其所辦事項屬職責范圍內能辦的馬上辦,不能馬上辦的應給予耐心的解釋;屬職責范圍外的,首問人應主動協助,引導來訪者找經辦人員辦理。
3、若經辦人員不在,首問人應告知經辦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以方便來訪者與經辦人聯系。
二、一次性告知與限時辦結制度
機關工作人員對前來辦事的服務對象,要一次性告知所辦事情需要的材料、辦理的程序、辦結的時限。對符合政策規定、手續齊全的應即時辦理,不能即時辦理的應說明原因,并告知辦理時限。因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不能辦理的原因和法規、文件依據。
三、崗位替代和辦事預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因故不能到崗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鎮分管領導指定替代人員履行其職責。
2、如果無法指定替代人員履行其職責的,要實行辦事預約制度。
3、經辦人回崗位后,要主動翻閱辦事預約表并與預約單位或個人取得聯系,為其辦理預約事項。
四、工作考勤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上下班實行指紋簽到制度。即在上午8:00-8:30,下午5:00-5:30兩個時段進行考勤簽到。
2、因公務不能考勤的,要提前填寫公事卡,按規定權限報批,并送黨政辦備案,事后補填公事卡的要說明原因。
3、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簽到考勤者,須事先填寫請假條,按審批程序審核批準后,方可以請假。因緊急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后必須按程序補辦請假條,并說明原因,否則視為曠工。
4、考勤獎懲辦法。考勤出勤情況由黨政辦負責統計,每月公布一次。
5、婚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值班制度
一、全鎮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鎮機關干部職工分成十個值班組輪值。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位并在鎮政府機關大院駐夜。值班人員電話必須保持開機狀態,確保聯系暢通。
二、值班人員主要職責
1、值班領導職責:統籌日常值班工作,及時了解工作動態,協調、協助分管領導處理突發事件,協調、參與重要接待等工作,并及時向黨委書記、鎮長報告值班期間重大事項。
2、值班工作人員職責:日常值班、信息處理、情況反饋、相關接待、協助處理重特大突發事件、辦理領導批示件和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如實填寫好值班日志。
三、值班人員原則上不準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如出差、學習、開會、病假等),實行同級代班或換班制度,即主要領導互代/換,副職之間互代/換,中層正職互代/換,中層副職互代/換,一般干部互代/換。無故缺崗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追究缺崗人員行政或法律責任。
四、嚴格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員上午8:30-9:00、晚上8:00-9:00進行兩輪考勤簽到。無故不進行考勤簽到的視同擅自離崗,按缺勤一天計算。
信息報告制度
1、工作信息報送。各站辦所要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充分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將本單位涉及全鎮的重大、重要工作信息及時、準確地向黨政辦報送。2、突發事件報告。重要工作情況、重大自然災害、工傷事故、治安案件、突發性事件等,有關部門或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鎮主要領導,并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對重大突發事件需向上級匯報的要由主要領導親自匯報或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上報。
績效考評獎懲制度
鎮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績效考核獎懲制度。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一、成立鎮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顧問:組長:副組長:成員:下設辦公室,由任辦公室主任,為成員。
二、考核對象與考核辦法。績效考核對象為鎮全體在編在崗機關干部職工。采取日常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考核干部職工自身建設和崗位履職情況。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結果與干部年終獎金直接掛鉤,每一分對應年終獎金40元。
三、考核內容
(一)作風建設(總分100分)
1、出勤。每遲到1次扣1分、缺勤扣2分,早退扣1分。黨政辦明確專人負責指紋考核,每月30日之前將機關干部職工出勤考核情況予以張貼公示。
2、會議。干部職工大會由黨政辦簽到,專題工作會議由會議由召會站所簽到。每遲到1次扣1分、缺席扣2分、早退扣1分。
3、值班。平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按出勤規定考核。
4、學習。集中學習按會議考核。凡統一安排布置的學習心得、學習筆記、調研論文每遲交一次扣1分、缺交一次扣2分。
5、公共衛生。公共責任區衛生每周一次檢查、并及時通報。通報為不清潔的當日扣責任人1分,辦所中層干部扣1分,未及時整改的加扣2分。
6、工作作風。經檢查工作時間不在崗和群眾舉報、辦事推諉、服務態度差和不履行首問責任的,每次扣2分;上班時間利用電腦玩游戲、聊天、看電影等做工作無關事情的,每發現一次扣3分;對上班時間聚眾打牌、打麻將,每次扣10分。對亂收費、索拿卡要、參與賭博等違紀現象,經查屬實的每次扣相關人員20分,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以上1-6項由黨政辦負責統計,每月通報。
(二)崗位履職(總分100分)
由線上和辦公室共同考核。各辦站所主管領導和主任根據年初目標管理考核責任書的內容進行工作量化,責任分解,每月對本辦站所人員進行崗位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于當月底前交黨政辦。
1、日常工作:
(1)凡應上報市、鎮兩級的表冊、材料每遲交1次扣2分、缺交1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職、延誤而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市兩辦督查通報的,分別扣相關責任人5分,站辦所負責人各3分;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工作損失的,月考核記0分。
(3)對主管領導或辦站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任務無特殊原因拒不接受的,每次扣4分,未按時完成的扣2分。
(4)納入市級綜合考核相關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年終考核得分或排名為準。按年度目標管理檢查驗收情況,就單項得分情況按比例扣分。崗位工作表現突出,在本職崗位上創造了工作特色,并獲市級以上經驗推廣或在鎮召開現場會的獎勵10分。
2、中心工作
(1)農業工作。糧食生產面積和冬種工作未完成任務,每項、相關辦站人員、聯村干部各扣5分。
(2)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醫保收繳工作。未完成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醫保收繳任務,社會事業辦人員、聯村干部各扣5分。
(3)撲救山火、防汛抗旱、計劃生育突擊、處理突發事件等集中活動,無故遲到、早退1次扣2分,缺席1次扣5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4)聯村干部,因情況不清、信息不靈、措施不力,導致轄區內出現1例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
(5)其他工作。①黨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階段性工作未按時完成的,每次扣相關責任人5分;②抽調籌備大型會議或重要活動,無故拒不接受任務的,每次扣5分。
(三)重點工作
1、環境衛生(100分),按相關考核辦法執行。
2、計劃生育(100分),按相關考核辦法執行。
四、獎勵相關規定
(一)部門工作突出,獲得上級表彰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1、被中共中央、國務院表彰的,鎮財政另獎1萬元;被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表彰的,鎮財政另獎5000元。
2、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鎮財政另獎4000元;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的,鎮財政另獎2500元。
3、被長沙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鎮財政另獎3000元;被長沙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的,鎮財政另獎1500元。
4、被瀏陽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鎮財政另獎2000元;被瀏陽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表彰的,鎮財政另獎500元。
(二)在市級以上(含瀏陽市《瀏陽工作》、《政府工作》)等刊物發表農村工作論文及推介我鎮工作經驗文章的,給予300元/人(篇)的物質獎勵。
站辦所考核
每季度對機關干部職工和各辦站所工作進行考核,由組織辦和黨政辦牽頭組織測評。按20%比例評選出優秀干部并獎勵200元。每季度評選3個優秀辦、站、所,設置流動紅旗并獎勵400元。以上各項獎勵在當月的督查通報上予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