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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統計是政府統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部門統計資料是各級各部門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重要信息來源,是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基礎依據,是考核縣域經濟和評價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對于把握經濟社會發展趨勢、提高宏觀調控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國家和省不斷改進統計方法,利用政府統計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指標構成綜合評價體系,對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結構調整、資源環境和民生改善所涉及的指標進行綜合評價考核,大部分指標直接取于部門數據,并利用部門數據對各地區主要發展指標數據進行修正,部門統計的作用日益凸顯。因此,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部門統計,建立政府內部有效的管理及協作機制,努力提高部門統計數據質量,已成為當前統計建設必須認真解決的問題。
二、進一步強化并落實部門統計工作職責
(一)強化部門統計工作責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對本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結果負總責。對部門統計人員上報的部門數據,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認真把關,尤其是涉及到考核評價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等方面的重要指標(詳見附表:重點指標責任分解表),要采用科學的方法和有效的方式進行質量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數據真實可信。
按照省對縣域分類考核、市對縣科學發展分類考核和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考核的現實要求,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履行本部門(本行業)統計工作職責,承擔本部門(本行業)統計指標數據收集、審核、匯總和把關工作,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縣發改委負責協調落實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部門資料;負責固定資產投資、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指標數據的落實與銜接工作;負責投資效果、投資強度、重點產業集中度等涉及相關部門統計指標的協調、銜接工作;負責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考核及統計工作;
縣經信委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相關工業統計數據的落實與銜接工作;
縣農委負責全縣農業生產、農業產業化等相關指標的落實與銜接工作;協助縣統計局做好農業總產值、主要農產品產量等統計數據的審核、銜接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相關指標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全縣限額以上商貿、住宿、餐飲企業(個體)的統計數據的落實與銜接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負責全縣實際利用外資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全縣建筑業統計數據的落實與銜接工作;
縣房產局負責全縣房地產業統計數據的落實與銜接工作;
縣交運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業的統計;
縣招商局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的統計;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和銜接工作;負責實際利用境內省外資金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地稅局負責全縣營業稅的統計;
縣科技局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專利及發明專利等情況的統計、審核和銜接等工作;
縣人社局負責全縣就業、養老保險情況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小學基本情況、學生和教師等情況的統計;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林業生產、造林等方面情況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全縣環保方面情況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全縣城鄉低保人均補差額情況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國土局負責全縣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量等方面的統計、審核、銜接工作;
縣人民銀行負責全縣金融機構存貸款方面的統計;
縣供電公司負責全縣用電量方面的統計;
縣開發區負責開發區的各項統計工作,包括負責組織協調開發區內所有經濟活動單位的統計工作;
其他各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本部門(本行業)統計工作。
(二)做好上下部門溝通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省、市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全面掌握本部門數據的總量與增速在全省、全市位次,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一方面要確保本部門提供的部門資料能夠全面真實反映我縣行業或系統的發展水平;另一方面還要確保主管部門最終認定的考核數據在省、市同類縣中有適當的位置。
(三)加強部門數據分析研究。各部門要根據考核指標,加強對本部門數據的分析和研究,包括與全省、相關縣市(與我縣處于同一類別的縣市)和其它縣(市)的比較分析和研究,總結分析自己的優勢與短板,研究相應對策,制定相應措施,確保各項考核指標總量與增幅比上年有明顯的進位;對上年考核結果低于省市同類縣平均水平的指標數據,要通過努力,確保該項指標數據的絕對量和增幅不低于省、市同類縣的平均水平。對不切實履行部門職責,相關數據審核把關不嚴或不及時、準確上報各項統計數據;造成社會影響和損失的相關部門,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規范部門統計管理機制
部門統計工作實行政府綜合統計部門業務指導下的歸口管理負責制,努力建立“分工合理、管理規范、優勢互補、信息共享”的統計體系。
(一)夯實部門統計工作基礎。各部門要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建立健全統計機構,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全面承擔起本系統、全行業的統計任務。部門統計人員必須依法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確保部門統計數據來源有據;要規范統計調查的業務流程,確保部門統計調查工作符合統計法律法規要求。
(二)建立健全部門統計數據報送和共享機制。各部門要認真履行政府綜合統計部門制發的統計報表制度,依法、及時、準確地向政府綜合統計部門報送和提供本部門、本行業的統計資料(包括國民經濟核算和政府宏觀管理所需的統計、財務和業務資料以及部門行政登記資料等)。各部門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本部門(本行業)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資料時,要同時抄送一份到縣統計局。建立縣統計局與部門統計的數據交換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每個月,縣財政局、地稅局、招商局、商務局、交運局、人民銀行、供電公司等部門要向縣統計局分別提供財政收支情況、分行業營業稅、招商引資完成情況、進出口額、客貨運輸周轉量、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和分行業用電量等統計資料。
四、進一步強化部門統計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的領導,自覺支持政府統計部門依法行使統計管理職能,促進部門統計工作扎實開展。要從戰略的高度認識部門統計工作,克服對統計工作的片面理解和模糊認識,樹立新時期統計工作的新理念,為部門內部創造良好的統計工作氛圍。各部門要根據部門管理職能和應承擔的統計工作任務,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本行業及所屬機構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要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分管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部門的統計工作,真正做到統計工作有人管,統計指標有人抓,相關工作有人做,確保本部門的統計工作扎實開展,確保數據質量。對涉及省對縣域分類考核、市對縣科學發展分類考核和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考核的部門,統計工作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統計工作第一責任人。加大統計工作在縣目標綜合考評中的權重,在全縣上下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統計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