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基于復合生態系統的環境管理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海洋環境科學雜志》2014年第四期
1我國渤海環境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管理行動中各部門缺少配合2001年,為加強對渤海環境的治理,國家環保總局(2008年改為國家環保部)發起了“渤海碧海行動計劃”。常規工作中,國家海洋局每年對渤海海域環境進行監測和保護,水利部一直強調對入海河流的治理,漁政部門也一直采取措施防治漁業養殖污染。但即使各部門做了這么多工作渤海的環境質量依然沒有明顯改觀,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各部門缺乏聯動合作,獨自行動,工作范圍及工作內容受到局限,沒有形成合力,從而導致渤海環境治理效果不佳。
1.2管理措施收效甚微,渤海環境持續惡化自2001年起,為對渤海環境進行綜合整治,我國先后實施了“渤海碧海行動計劃”及《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都沒能使渤海環境質量有明顯改觀。如圖1所示[5],2001年以來,我國渤海海域污染面積一直居高不下,水質持續惡化,渤海環境令人堪憂。
2復合生態系統管理理論對渤海環境管理的適用性
2.1復合生態系統管理理論復合生態系統是指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以人的行為為主導的,由社會系統、經濟系統及自然系統共同構成的,以各子系統間相互作用為基礎并以整體形式發揮作用的一種復合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一方面,人以其特有的文明和智慧驅使大自然為自已服務,改善生活;另一方面,作為自然的一員,人的活動又要受到自然的約束。這兩種力量間的基本沖突,正是復合生態系統的一個最基本特征[6]。復合生態系統管理是指在一定空間范圍內,管理者在對社會系統、經濟系統及自然系統之間的關系進行充分把握的基礎上,運用生態的、科學的和可持續的方法對本地區各項事務實施適應性管理的過程。其本質是保持系統的健康和恢復力,使系統既能夠調節短期的壓力,也能夠適應長期的變化[7]。實施復合生態系統管理要堅持可持續性原則、整體性原則、時空廣泛性原則和人與生態系統相統一的原則。目前,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陸地還是海洋,都不乏基于復合生態系統管理的實踐。1998年12月,澳大利亞基于生態系統方法的海洋環境與資源管理政策[8]。2005年1月中國政府和全球環境基金(GEF)合作,采取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理念實施中國西部退化土地治理,該項目預計用時10a,目前進展順利[9]。
2.2渤海是一個完整的復合生態系統渤海是一個完整的復合生態系統,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渤海具有其完整的生命支持系統。渤海由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中部海域及廣闊的海岸帶組成,灘涂廣闊,具有大量基巖港灣岸段,注入渤海的具有常年徑流的河流有40余條,流動的海水將這些地形地貌聯接成一個整體,連同渤海區域特有的氣候、土壤及光照共同為在渤海區域內生存的動植物及海岸帶生存的人類社會提供生命支持。(2)渤海有其完整的營養物質流動鏈。營養物質一方面來源于自然系統提供的太陽能,另一方面來源于陸地上社會經濟系統的營養物質。這些營養物質通過光照、河流及陸源物排放等方式進入渤海中,參與到渤海的食物鏈循環,實現了營養在渤海的600余種生物中的傳遞。(3)魚類、蝦類及其他經濟生物的洄游更將渤海連接為一個統一的整體。
2.3傳統的海洋環境管理方法不能有效解決渤海的環境問題首先,基于達標排放的排污管理導致渤海環境污染加重。目前環渤海各省市實行污水達標排放制度,如北京市強調對重污染企業的排污達標狀況進行嚴格監管[10],這一制度意味著生產或生活污水只要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排入河流或海洋。而達標排放的水對渤海來講依然是污水,隨著達標污水源源不斷地由地勢較高的河流和陸地排入地勢較低的渤海,海水的質量不斷下降,污染也日益嚴重。其次,基于目標總量控制的管理也不能減輕渤海環境污染程度。渤海沿海各省市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如河北省制定年度污染物減排計劃以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控制總量目標[11],這種排污總量的削減并不能解決渤海的環境污染問題,實質上對渤海的污染還是不斷增加的。最后,渤海環境治理中的各部門的實踐也證明傳統的以行政區劃為單位的分割管理、缺乏部門間合作的獨自行動對于渤海環境問題的解決也是低效率的。
2.4實施復合生態系統管理有助于解決渤海的環境問題無論是從理論上、制度上還是已經進行的實踐中都可以得出相同的結論,即實施生態系統理論有助于解決渤海的環境問題。
2.4.1理論上可行:基于環境容量的總量控制排污管理有助于解決渤海環境污染問題環境容量為環境的特性,是在不造成環境不可承受的影響前提下,環境所能容納某污染物的能力[12]。任何環境都具有一定的納污能力,但同時具備一個不可逾越的闕值,這就要求我們在向渤海排污時必須首先充分考慮其環境容量,達標排放或總量控制排放必須是基于渤海有環境容量剩余的情況下進行的。在環境容量沒有剩余甚至已經出現污染的情況下,應該積極利用生態系統途徑,實施環境修復,通過污染物物理去除、化學降解、生物降解才能有效減輕水體和沉積物污染。
2.4.2制度上可行:中央重視綜合管理、協調管理無論是“渤海碧海行動計劃”還是《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都不難看出國家對于渤海環境的治理,不僅重視綜合管理,更重視各部門間的協調。為強化綜合管理,《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要求成立渤海環境保護統籌部際協調機制[13]。在當前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實施基于復合生態系統的渤海環境管理更是符合國家發展改革的大方向。
2.4.3實踐證明可行:國內國外都有成功的實踐案例國內和國外都不乏基于復合生態系統對海岸帶進行管理成功的經驗。自1994年至今,東亞海伙伴關系計劃(PEMSEA)啟動了包括印度、菲律賓、泰國及我國等十多個東亞國家的海岸帶綜合管理示范計劃[3],充分利用生態系統方法對海岸帶進行綜合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區域層面上,一些區域組織及區域基于生態系統的管理理念,進行一些大海洋生態系項目的運行和建立區域漁業協定[14-15],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在我國,廈門是將生態系統理論應用到海岸帶管理中的典范,在推動機構間和跨部門間合作協調的同時,利用生態的、科學的方法對廈門市海岸帶實施有效管理,最終成效顯著[3]。正如1998年4月GESAMP第28次大會報告指出[16]:英國泰晤士河、美國波士頓港及中國廈門港環境質量的改善表明,即使在面臨人口壓力、經濟發展較快的大城市,持續和協調的行動也能取得很好的成效。
3基于復合生態系統的渤海環境管理路徑
3.1培育、普及、強化人是渤海復合生態系統一部分的管理意識復合生態系統又是以人為中心的,一方面,人從生態系統所提供的服務中受益,另一方面也影響著生態系統的發展進程,因此復合生態系統管理中將人視為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7]。這就要求我們在渤海環境管理工作中要樹立整體觀、系統觀,要協調好渤海復合生態系統中社會經濟系統及自然系統的關系,通過開展各類宣傳活動轉變公眾及管理人員的思維,使人們充分認識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渤海復合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從而實現通過轉變意識來推動渤海環境的管理工作。
3.2針對具體的環境問題,在渤海綜合管理框架下,開展分區聯合行動在面對具體的渤海環境問題如赤潮、綠潮、海洋重大污染事件(海洋溢油、違法傾污)等,應在渤海綜合管理框架的指導下,在明確沿海各省(市)及各單位的職責及管理海域范圍的基礎上,分析問題發生的原因、產生的影響及未來的發展趨勢,確定所涉及的行政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科學可行的統一行動方案,確定統一的行動時間、行動方式及行動海域范圍,開展分區聯合行動,共同解決渤海環境問題。
3.3采取適應性管理方式,對渤海治理政策實施效果進行監測和反饋當前還沒有哪個公共政策可以稱得上是毫無缺陷的,因此,對政策進行實時修正和糾偏的適應性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適應性管理是被廣泛倡導的生態系統的管理方式。生態系統事件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和突發性。適應性管理允許管理者對不確定性過程的管理保持靈活性和適應性[18]。采取適應性管理能夠根據生態環境問題的發展進程作出有針對性和時效性的及時反應。目前在我國渤海海域已經基本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海洋環境監測體系,監測結果由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以《海洋環境狀況公報》的形式公布。但具體到某一項海洋環境政策實施的效果卻缺乏相應的監測和反饋評價機制,因此應該結合各級《海洋環境狀況公報》對渤海環境治理政策的實施效果開展季度或年度的跟蹤監測和反饋,從而了解當前渤海環境的新情況,判斷之前采取的環境治理措施有沒有奏效,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和缺陷,應該如何進一步優化和糾正偏差等。
3.4強化部門間、地市間協調行動,形成合力海水的流動性使海洋環境問題具有發展速度快和影響范圍大的特點,因此需要加強政府間縱向及橫向的交流與合作。目前涉及到渤海環境管理的政府間會議主要有渤海環境保護省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稱“渤海部際會議”)和環渤海區域合作市長聯席會(以下稱“渤海市長聯席會”)等。縱觀兩個會議歷次的召開情況,都存在一些問題。為強化其在渤海環境治理中的作用,建議:(1)提高會議的制度化程度。應確定聯席會的年度召開時間及參會成員。(2)提高聯席會議的專業化程度。實踐證明,研究機構為海洋管理部門所起的決策咨詢作用不足[19],因此在渤海環境治理相關會議中應該增設專家參會制度,如邀請各涉海高校專家學者、海洋研究所研究者、國家海洋局中進行渤海環境執法的人員等參加會議,獻計獻策。(3)增強會議中府際合作的內容,強調對渤海環境的協同治理。同時,增強部門間、地市間對渤海環境的協調管理還應該注意:(1)明確渤海復合生態系統的范圍及管理主體。明確范圍和管理主體有助于增強系統內各部門間的凝聚力和整體認同感,渤海環境管理的主體應該由渤海周邊“三省一市”地方政府及各級水利、海洋、環保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構成的一個整體。(2)從渤海復合生態系統的高度構建科學的管理協調機制,明確各單位管理職責。渤海是一個整體,管理協調機制的構建也應充分考慮到這一點。高效的管理是集權和分權的合理結合,因此在渤海環境管理協調機制的構建中既應有統籌把握、總體控制的部門,又應存在各部門間協調交流、學習借鑒的平臺,這樣才能保證各部門在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增進同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有利于開展聯合行動,提高對渤海環境協同治理的效率。(3)增強海陸統籌。陸源污染是造成渤海水質惡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對于渤海水質的治理,還需樹立海陸一體觀,加強海洋主管部門和陸地上水利、環保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從根源上治理渤海環境污染。
3.5強化環境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這里所說的環境信息公開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環境信息在渤海環境管理相關業務部門間、地市政府間的公開,其次是環境信息在公眾范圍內的公開。渤海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傳統方式,另外一種是網絡方式。傳統方式包括政府公報、新聞會及政務公開欄三種。由于政府公報(如《山東政報》)是向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單位及公共場所免費發放的,覆蓋面廣,建議設立專門的渤海環境信息公開板塊,使公眾及時了解渤海環境信息。另外,針對如赤潮、溢油等突發渤海環境事件可以采取召開新聞會的方式,通過媒體宣傳動員公眾參與。另外,各級行政機關的政務公開欄也可以成為公布渤海環境信息的良好載體。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在信息的傳遞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于渤海環境信息,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宣傳,強化與民眾的互動,增強公眾的海洋意識,提高公眾參與渤海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建議搭建跨等級、跨部門的渤海環境信息共享平臺,在共享平臺中環渤海各級政府及各級相關主管部門將本單位了解到的渤海環境信息進行及時公布,從而有利于相互借鑒環境治理經驗,推動聯合行動的開展。
作者:王琪趙海單位: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