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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支持煤炭行業低碳發展的ECM模型
(一)協整檢驗兩個以上非平穩變量之間的協整關系可以通過Johansen協整檢驗來進行。使用Johansen檢驗有特征根跡檢驗(Trace檢驗)和最大特征值檢驗兩種檢驗方法,設置滯后區間為13,給出協整檢驗的最終結果,如表2所示:特征根跡檢驗和最大特征值檢驗的結果都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r≤0的零假設而接受假設r≤2,顯示存在兩個協整向量,說明各變量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對殘差序列進行ADF單位根檢驗,選擇不含常數項和時間趨勢,并由SIC準則確定滯后階數為1,ADF值為3.735,小于5%的臨界值,故拒絕原假設,認為殘差序列平穩。
(二)脈沖響應函數與方差分解分析協整關系只能說明變量之間存在密切關系,不能說明金融對低碳經濟的影響是正還是負,更不能表明其影響程度。下面我們進行脈沖響應函數分析與方差分解分析。脈沖響應函數和方差分解分析兩種方法合在一起被稱為新息估計法(InnovationAccounting),通過估計變量的新息,可以直接觀察各經濟變量之間的動態關系。1.脈沖響應函數分析。脈沖響應函數描述的是VAR模型中的一個內生變量的沖擊給其他內生變量所帶來的影響。具體而言,在擾動項上加一個標準差大小的沖擊對內生變量的當期值和未來值所帶來的影響。選擇滯后區間為12,所有變量做一階差分,得出VAR模型。在圖1至圖3中,橫軸表示沖擊作用的滯后期長度(單位:年度),縱軸表示內生變量對沖擊的響應程度,實線表示脈沖響應函數曲線,虛線表示正負兩倍標準差偏離帶。圖1顯示,當在本期給銀行信貸D(LNLOAN)一個正沖擊后,煤炭行業減排D(LNCC)對此的響應是,在前3期出現向下波動,在第2期超過5;之后穩定在2以內,表明銀行信貸支持對煤炭行業節能減排在短期內影響較大,但長期內影響程度弱化。圖2顯示,當在本期給原保費收入D(LNINS)一個正沖擊后,單位GDP煤耗對此的響應持續在2以內徘徊并逐步減弱。圖3顯示,當在本期給股票市場融資D(LNSTOCK)一個正沖擊后,單位GDP煤耗在第2期略微向下波動后,在第3期后穩定在0附近,表明證券對煤炭行業節能減排的支持作用最弱。2.方差分解分析。方差分解(VarianceDecomposition)通過分析每一個結構沖擊對內生變量變化(通常用方差來度量)的貢獻度,進一步評價不同結構沖擊的重要性。方差分解結果見表3。銀行信貸D(LNLOAN)對單位GDP煤耗的預測誤差方差的解釋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增大,在第8期達到33.13%,到20期仍然保持了29.58%的貢獻,表明銀行信貸對煤炭行業節能減排的支持具有長期性和可持續性特點;保險D(LNINS)對單位GDP煤耗的預測誤差方差的解釋率在第10期緩慢爬升至5%,到第20期達到5.33%,表明擔保和保險業務對煤炭行業低碳發展具有長期的、緩慢性的支持作用;證券D(LNSTOCK)對單位GDP煤耗的預測誤差方差的解釋率到第2期最高,也只有0.94%的貢獻,表明其對煤炭行業降碳發展的貢獻極小。綜上所述,信貸對煤炭行業節能減排的貢獻最大,保險支持見效慢、效果弱,證券貢獻度極低。
(三)向量誤差修正模型(ECM)Johansen協整檢驗顯示,LNCC與LNINS、LNLOAN、LNSTOCK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但短期而言,它們之間可能是不均衡的。協整關系的存在使得這種暫時的偏離能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得到校正,這就是變量之間的誤差校正機制。一般而言,經濟變量間的協整性是與變量之間的均衡與誤差校正機制聯系在一起的,可以通過建立向量誤差修正模型分離出短期偏離向長期均衡調整的速度向量。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一般用式(1)來表示。由于短期內,變量之間的不均衡關系的動態結構可以由誤差修正模型來描述。根據AIC和SC等信息準則,選擇一階滯后期建立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上述(3)式中X1t-1和X2t-1系數為負,表明煤炭行業低碳發展進程與銀行信貸和證券市場融資成反比,以銀行信貸為代表的間接金融和以證券市場為代表的直接融資對煤炭行業節能減排的作用系數分別達到-0.815和-0.052,證券對煤炭行業低碳發展的支持作用遠低于銀行業。保費收入與經濟粗放發展成正相關,表明自1994年以來,全省保險業受經濟粗放發展拉動,行業規模不斷擴大,但從總量和結構上對經濟低碳發展的調整和促進作用不明顯。
二、政策建議
(一)整章建制,謀篇布局,建立促進煤炭行業低碳發展的長效機制一方面,要加強行業規劃,促進產業布局。通過財政補貼等多種方式,化解煤炭行業低碳化發展的外部性因素,促進煤炭低碳鏈條邊際收益回歸,努力實現資源型經濟的整體綠色轉軌。立法部門要健全能源法律體系,加強排放立法工作。近期歐盟已經出臺有關溫室氣體減排的立法,奧巴馬政府也在積極出臺《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還不健全,應盡快改善和健全煤炭低碳技術和產品的市場環境與法律體系,堅決打擊排污企業和污染項目。財政部門應盡快出臺煤炭低碳行業減免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稅等稅費,并通過稅收減免、稅收返還等多種方式,鼓勵培育可再生能源生產企業,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建立信貸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的長效機制。
(二)調整結構,深化創新,建立能源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融資服務體系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立法特別是銀行信貸投放、股票上市融資操作中對環境保護方面沒有統一的法規要求。赤道原則在我國推行緩慢,金融機構探索低碳金融產品方面動力不足,信貸支持仍然傾向于煤炭行業的傳統產業。商業銀行應切實加強內部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銀行采納和實踐赤道原則的經驗做法,積極開辦“低碳”信貸業務,著力探索和開展低碳企業應收賬款、企業知識產權、股權等無形資產的抵押放款,提高煤炭低碳企業的融資滿意程度。
(三)明確導向,加強評估,建立煤炭領域的綠色信用環境建立煤炭融資評估機制,對限制類的存量項目的融資活動、長期試生產而不進行環保竣工驗收、未按規定時間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未按時繳納排污費的企業、兩年內發生過污染事故的企業、未開展環境行為評價的企業、被環保部門確定為“黑色”企業等融資活動進行減分或降級評估。對國家及省內立項的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項目等進行加分或增級評估并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人民銀行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動態調整差別準備金率;對評估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實施優惠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綠色信貸環境的營造工作,助推煤炭工業低碳發展。
作者:武濤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