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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金融;市場;經濟
中圖分類號:F832.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2-0184-01
2011年全球金融市場險象環生。歐債危機向縱深發展,歐元區部分核心國家瀕臨險境;美國兩黨就債務上限爭執不下,美國國家信用受損。此起彼伏的不穩定因素導致國際金融市場出現經常性劇烈震蕩,金融市場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明顯上升,價格變化的波動幅度異常突出,嚴重削弱了全球經濟增長的動力。歐盟、經合組織和聯合國近來都相繼下調了今明兩年全球經濟增長預測,并對全球經濟面臨二次衰退發出警告。
一、國際金融市場定義
國際金融市場指從事各種國際金融業務活動的場所。此種活動包括居民與非居民之間或非居民與非居民之間。在國際領域中,國際金融市場顯得十分重要,商品與勞務的國際性轉移,資本的國際性轉移、黃金輸出入、外匯的買賣以至于國際貨幣體系運轉等各方面的國際經濟交 往都離不開國際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上新的融資手段、投資機會和投資方式層出不窮,金融活動也凌駕于傳統的實質經濟之上,成為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主導因素。
二、當前國際金融市場發展分析
1.歐美債務沖擊金融市場
歐債危機的深化和泛化無疑是造成今年國際金融市場動蕩不止的“主要推手”。今年第二季度希臘債務危機重現,雖然歐元區為化解危機出臺了一系列舉措,但因歐元區內部存在政治分歧,長效性的解決方案遲遲無法出臺。市場出現拋售歐元區債務風潮,歐債危機迅速蔓延,作為歐元區第三大經濟體的意大利也成為歐債危機的“風暴眼”。歐債危機難以解決的根本原因在于歐元機制的先天缺陷。歐元區缺乏共同的財政政策及其核心國家對如何解決歐債存有分歧,導致危機解決方案遲遲無法出臺。德國堅決反對在當前情況下推出歐元區共同債券,認為必須在建立共同財政政策的前提下才能推出歐元區債券。這令歐盟委員會正式拋出的在歐元區發行歐元債券的設想化為泡影。法國則一直推動歐洲央行更為果斷地干預債券市場,并要求歐洲央行向歐洲救助基金提供資金。但德國堅持認為歐洲央行的主要任務是抗擊通脹,歐洲央行擴大債券購買規模反而可能加劇通脹,危及歐洲央行的獨立性,并削弱危機國家的改革意志。
2.美國經濟持續低迷
紐約道-瓊斯指數和納斯達克指數9月份最低收盤點位已經回落到8283.70和1251.00點,考慮到這兩個指數的歷史高峰分別在11000和5500點之上,目前這樣的水平確屬低位。市場認為,美國攻擊伊拉克會對全球經濟增長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尤其是美國經濟本身,由于軍費開支的沉重負擔,經濟復蘇受影響在所難免。
3.全球金融市場不穩定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金融穩定報告指出,2011年國際金融市場風險明顯增大,其原因在于:系統性銀行危機由美國傳遞至歐洲;歐元區邊緣國家的債務危機加劇;核心先進經濟體的中期債務負擔加重;有關國家在財政整頓和調整方面難以達成政治共識。該組織表示,由于公共財政吃緊,政策制定者對通過財政政策促進經濟增長顧慮重重,而貨幣政策提供額外刺激措施的空間又很有限。因此,國際金融危機進入了一個更具政治意義的新階段,國際金融市場或現長期波動,全球金融治理任重道遠。
三、中國應對國際金融市場變化的策略
1.順應國際金融監管潮流,改革國內金融監管制度
中國金融管制嚴格、政府對金融市場行政干預力度大,在市場準入和利率、匯率管制放松上還沒有突破性的改革。當然,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比,目前的政府金融監管也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如放棄對銀行貸款的總額控制,實行資產負債管理控制;對資本市場的監管也大多通過政策導向等程序來進行。但其中根本性的癥結并沒有消除,如政府在對金融市場進行“窗口式”指導過程中,依托于其對金融企業經營者任命權和對社會主流媒體的控制,而對金融市場施加超越于其權力的干預力度。加入WTO后,政府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以國際金融監管的標準來實施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不能對金融市場有過度的行政干預。
2.防范國際金融風險傳遞,加強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金融國際化發展在加快金融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使金融風險在國際之間的傳遞速度加快、危害加深,而國家之間金融監管的不平衡和不協調更是使金融體系的穩定受到影響,為此建立國際合作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許多國家的共識和追求目標。中國加入WTO后,阻隔國際金融風險傳遞的屏障正在逐漸減小,尋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和合作理應成為金融業穩定發展、防范國際系統風險的積極而有效的措施,參與建立全球性和區域性的金融風險防范體系應是中國實施金融監管國際化的重要方式之一。金融監管國際化目前應做的工作包括:一是加緊對證券業進行適當的合作監管,建立與銀行監管的巴塞爾協議相類似的國際性合作協議,防止金融交易從監管強的部門或地區向缺乏監管的部門和地區轉移;二是對金融衍生工具和對沖基金在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運作尋求監管的對稱與合作;三是完善國際金融統計,加強會計與信息批露的國際合作與標準化。在參與這些活動中強化中國政府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和合作能力。
四、小結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金融市場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主要表現為金融市場體系基本形成、金融市場功能不斷深化以及金融市場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不斷提升等特征。抓住當前歷史機遇,進一步發展我國金融市場,同時要采取合理的手段,避免國際金融市場變化地我國經濟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1]周榮芳.2008年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回顧及2009年展望[J].中國金融,2009(01).
[2]朱靜芳.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與產品創新的幾點思考[J].北方經濟,2007(12).
論文摘要:二十年來中國農村經濟改革的實踐探索和理論創新,使中國農村乃至全國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農村經濟市場化改革的偉大實踐和成果,無論其深度、廣度、規模都是史無前例的。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義。可喜的是,二十年來中國農村經濟改革的實踐探索和理論創新,使中國農村乃至全國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農村經濟市場化改革的偉大實踐和成果,無論其深度、廣度、規模都是史無前例的。可以預見,從中國農村改革實踐中產生并被實踐不斷修正的發展理論,必將為世界發展經濟學說和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實踐做出重要貢獻。
1.概括地講,本課題研究的基本結論是:市場化改革是我國農村經濟與金融發展的必由之路;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市場化改革的深入,農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單是一個金融問題,必須把金融同國家發展戰略、制度創新、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結合起來。否則,金融的作用將十分有限;農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漸近方式,不斷地融入和推動整個農村經濟轉軌和轉型:農村金融改革必須注意制度創新和結構調整,重新構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體系。
2.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雖然有中國特殊的國情,但這種發展畢竟寓于世界經濟發展之中。應該說,我國與其它國家的發展還是有一些共性的東西,這點不能否認。西方若干發展理論對我國農村經濟與金融的市場化改革缺乏指導意義,但有一定的借鑒價值。其中,二元經濟理論、農業制度及農業資本理論,特別是舒爾茨的農業發展理論應當引起我們的注意。
3.傳統體制下我國農村經濟的非市場化運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馬克思及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思想影響。改革前,我國農村經濟的非市場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權式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宏觀經濟制度與微觀經濟制度。其中,超越國力的發展戰略和強制性的人民公社制度是突出表現;傳統體制下我國農村金融壓制的性質是制度性壓制,金融活動完全是被動和消極的。農村資金運行非市場化的結果是大量農村資金無償流向工業,尤其是無償流向重工業,導致國民經濟偏斜運行,使農村經濟更加落后;傳統體制下我國農村經濟的非市場化運行是有特定歷史背景的,當時的這種選擇,一方面使國家迅速奠定了工業化基礎,另一方面使國家為長遠發展付出了沉重代價。
4.農村金融改革不能脫離農村經濟和國家金融整體改革而單獨進行,其市場化改革的深層次原因主要是:我國經濟改革需要的指導理論在改革前后的實踐對比中得到了確認和創新,即我國任何經濟部門的改革都有賴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支撐;我國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改革的關鍵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場化選擇,在此基礎上才可能考慮管理、技術等方面的變革;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改革必須高度重視農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否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僅在總體上難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時取得了某些成績,其代價也必然是喪失國家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后勁。
5.貨幣化是農村經濟與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切入點。應該從農村貨幣化的廣度和深度出發,研究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農民收入等基本問題;市場化條件下的農業資本投入與融通要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物質資本投入要注意數量界限和勞動、技術對資本的吸納能力,同時,要特別重視對人力資本的開發和投入;市場化改革將會引起資金供求的迅速變化,農村資金運行格局將改變傳統體制下“國家、集體”的框架,而演變為“國家、集體、農戶、外資”的新框架,在這種變革中,金融將逐漸成為新框架的核心。
6.農業銀行商業化改革在農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導性作用。因為國有農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將從根本上動搖傳統經濟體制對農村金融的影響,并對其它金融渠道產生示范效應;農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同其它國有銀行改革具有聯動效應,但我們更要強調農行自身的特點和弱點,以尋求改革的突破口;農業銀行商業化改革要關注社會效益,現階段主要是處理好這種改革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互動關系,使農村商業金融改革同農村經濟改革協調配套。
1.國際碳金融市場。碳排放權作為一種新興的虛擬產權和金融產品,開啟了人類限制碳排放、減少碳排放的市場化路徑。英國排放交易體系、澳大利亞排放貿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2003年開始碳排放權交易。歐盟(歐盟+挪威+冰島+列士敦士登)碳金融市場于2005年1月1日在《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法律約束下正式啟動交易。荷蘭CLIMEX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BlueNext交易所、北歐電力交易所、紐約綠色交易所、蒙特利爾氣候交易所2009年以來,也先后開始進行核證減排量(CER)的交易。碳金融市場的基礎金融工具有遠期、期貨、期權、互換、掉期。融資工具包括項目融資、運輸貸款、汽車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節能產品貸款、住房抵押貸款、綠色信用卡。風險管理工具拓展到天氣衍生商品、可交易災害期權、LeuPrima自然災害債券基金、碳排放信用擔保、綠色建筑覆蓋保險。2013年,歐盟排放體系碳金融交易總量102.6億tCO2e,總交易金額為528.49億美元,其中歐盟配額(EUA)交易量為86.5億tCO2e,交易金額524億美元;CER7億tCO2e,交易金額4億美元;聯合履行項目減排單位(ERU)交易量9億tCO2e,交易金額1億美元。從2014年5月19-23日歐盟市場一周的情況看,一級市場有三次配額拍賣1048.6萬噸,價格分別為4.6、4.59、5.23歐元每噸。二級市場一周配額成交量50.5萬噸,最低價4.7元每噸,收盤價5.11元每噸;州際交易所一周的2014年12月CER期貨價格下跌25%至0.09元每噸,五種CER期貨合約一周的成交量為857.6萬噸。2014年9月1日的交易價格EUA為6.44歐元,CER為0.16歐元。
2.中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現狀。我國的碳金融,是從參與國際市場開始的。2006年開始以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供給方的形式參與國際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國在聯合國CDM理事會(EB)注冊的CDM項目3804個,實際簽發減排量的CDM項目1400個,約占全世界CDM項目總數量的50%。中國區域性試點碳市場從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率先上線配額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開市,全國七家區域性碳金融市場平臺全部開始配額和自愿減排量(CCCER)的市場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控排企業2000家,交易總量1225萬噸,交易總額35264.4萬元,平均每噸28.79元。深、滬、京、粵、津、鄂、渝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的累計交易量分別為1659554噸、1553460噸、961855噸、1293173噸、1059760噸、5284288噸、145000噸,累計交易額分別為113154196.47元、60917272.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盤價格分別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噸。其中深、滬、京、粵、津已經完成第一個履約年,履約率都在95%以上。
二、未來碳金融市場展望
1.國際市場展望。2014-2015年期間,我們將看到新西蘭、巴西、智利、韓國、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薩克斯坦、烏克蘭以及WCT體系的魁北克、美國RGGI以及東京都等國家和地區的碳金融市場或已建成、建設中、完成立法、計劃中、承諾中。國際碳金融市場20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場總供給預測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如果美國只包含電力市場需求,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如果將美國總體經濟運行納入,則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2.中國碳金融市場路線圖。中國碳金融市場2006年以來,到2018年的12年發展路線圖可以劃分為:2006年以CDM項目供給方式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2008年奧運期間開始在國內進行零星的自愿減排(VER)交易;2011-2012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規劃、準備、制度安排階段;2013-2014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相繼啟動交易階段;2015-2016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調整、改革、整合階段和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籌劃及立法;2016-2018年,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建立。
三、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國際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法律懸空問題。國際碳金融市場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議定書》只約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減排承諾。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諾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締約國先在國內完成程序和授權,簽署后才生效。至今還沒有達到生效的締約國簽字國數量。接近2年來,國際碳金融市場處于法律懸空期。有關各方應該在AR5明確了氣候變暖結論的2014年讓新的法律框架生效,運用碳金融平臺的市場張力,推動全球節能減排,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2.排放大國按照《京都議定書》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問題。美國是全世界人均碳排放量和整體絕對碳排放量的排放大國。卻一直沒有批準和簽署《京都議定書》,甚至影響了其盟友———日本這個另一排放大國曾打算退出《京都議定書》。使得本來供不應求的碳金融市場有時供需倒掛,加上金融危機、債務危機以及歐盟2007年、2012年不讓配額余額進入第二年的下一階段使用等因素,使全球碳金融市場價格曾出現高峰30歐元和低谷0.1歐元的“需求-價格悖論”。AR5的,應當引起各國的進一步高度關注氣候變化,進一步加大限制碳排放的力度,進一步推動碳金融的市場力量。美國聯邦政府應當順應民意,履行大國義務,鼓勵全美學習、推廣加州、RGGI的限制排放市場化措施,借鑒歐盟的碳金融市場經驗,與全球各國一道,共同應對“同一個地球”的氣候變化。當然,中國也是排放大國,已經承諾按照國際公約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應對氣候變化和限制碳排放責任。建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和籌劃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并繼續CDM項目的注冊、產生CER,是中國通過碳金融市場途徑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行動。
(二)國內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有規無法問題。中國還沒有碳金融市場法律。七個碳金融市場平臺是在政策上建立起來的。有的市場平臺雖然取得了國務院及其政府部門的法規和特區等地方性法規的認可,但總體上屬于有規無法。不利于市場的長期發展、健康運行,不利于與國際碳金融市場接軌。全國性還有24個省市的碳排放權配額交易沒有明確的思路和方案,各界期盼的全國統一碳金融市場也缺乏法律依據。建議全國性的統一碳金融市場機制、市場交易和國家立法,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后取得重大的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