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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征地拆遷安置基本情況
對失地農民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從維護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在按政策安置絕大部分失地農民的基礎上,采取多種有力措施,確保了征地補償費、人員安置費全部足額到位,農房拆遷、城鎮拆遷得到妥善安置,實現了低保對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全員覆蓋,提高了失地無業農民的就業率,保持了社會政治的穩定。特別是川委發[**]1號、[2**]12號文件下發后,全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嚴格執行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標準,著力探索建立長效機制,解決長遠生計,使失地農民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據調查,**年以來,全市共征地764.1公頃(11461.19畝),安置農轉非人員22529人,安置住房846657.5平方米。全市未發生因補償、安置等問題引發的群訪和惡性事件,保持了社會政治的穩定。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嚴格執行政策,確保征地補償和住房人員安置到位
市本級和各地在征用農民集體土地擬定“征用土地方案”時,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年以來,全市因征地共支付補償費72274.66萬元。目前,市、縣兩級均沒有拖欠、截留土地補償費的情況。同時,我們還積極處理歷史拖欠。例如,**縣自**年12月建縣以來,于**—**年集中統征了縣城周邊土地,共計2557.5畝,共辦理“農轉非”人數5854人。由于資金困難等原因,截止**年6月底,除已安置和死亡的人員外,尚有5264人一直發放生活費,未予一次性安置。為貫徹省市有關征地補償安置文件規定,**縣除財政籌集大量資金外,于**年7月又以縣城存量國有土地作抵押,貸款5000余萬元,一次性將剩余5264人實行貨幣安置,徹底解決了征地補償安置遺留問題。
我市征地房屋拆遷安置主要采取三種方式:一是由征地單位統一建設;二是給被拆遷人劃地自建;三是支付貨幣由被拆遷人購買住房。在城市規劃區外的零星征地,一般采取按照村鎮規劃劃地自建的方式安置。在規劃區內,則主要采取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修建居民住宅小區的方式。從去年開始,已基本做到了“先安置,后拆遷”,從源頭上避免了安置滯后而導致失地無業農民長期過渡的現象。在統建安置房方面,我市制定了一系列群眾得實惠的優惠政策。例如,在對被拆遷房原住宅按標準給以足額補償后,無償提供人均20平方米(獨生子女3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以此作為失地無業農民住宅的保底標準,確保失地無業農民的居住標準不低于目前城鎮居民的中等居住水平。在統建居民小區時,充分考慮社區管理和居民文化生活需求,按比例無償提供部分土地作為社區辦公和文化活動場地,受到失地農民歡迎。迄今為止,全市以統建方式安置4722戶、396081.49平方米,以自建方式安置1866戶、278367平方米,以貨幣方式安置330戶、到位資金1133.887萬元。
近年來,各地在住房安置方面還進行了傳統方式以外的各種有益探索。例如廣漢市采取“還房”(拆一還一)方式,先后修建了“和平新區”,“怡苑小區”、“高店居民區”等住宅小區,使540戶1743名征地拆遷居民直接受益;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采用“定死房價、拍賣土地、政府回購”的辦法統建安置房“青衣江路小區”和“雅河小區”,有效地解決了長期以來失地農民住宅土地使用權性質難以界定的問題;**區對失地無業農民自建住房的,除給予每戶2000元建房補助費以外,不論其拆遷面積多少,還按每人25m2的標準提供免費宅基地。**縣除付給被安置人員經濟補償外,還給被安置人員劃地自建經商門面,從1992年至**年已劃地158.39畝,修建了1886個門面,解決了5000余名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目前,全市還有283戶農房拆遷戶未安置完畢。其中:市規劃區188戶擬在青衣江路小區安置,該小區將于春節前竣工;**市57戶均可在明年五月以前全部安置完畢;**縣38戶均屬劃地自建,宅基地已全部落實,將在年底前全部入住。上述283戶居民均按月領取了過渡安置費。
(二)全員覆蓋低保,積極解決就業
從2002年開始,我市把征地農轉非人員全部納入了城鎮低保范圍。目前,全市符合低保條件的征地農轉非人員8431戶、18372人享受了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市征地農轉非人員總數的25.14%(從1991年至今,全市征地農轉非人員共73060人),切實保障了困難農轉非人員的基本生活。
失地無業農民進入城鎮后,普遍存在就業困難問題。為此,我市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政策扶持。**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做好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工作的意見》(**委發[**]11號),將失業農民納入了享受再就業扶持的范圍,目前全市已為失地無業農民發放《再就業優惠證》9466冊,失地無業農民憑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失地無業農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對自謀職業的可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目前已為231人提供小額貸款369.6萬元;鼓勵企業吸納失地無業農民,凡吸納失地無業農民達到職工人數30%以上的,企業可享受相應的稅費減免;鼓勵街道和社區組織對外勞務輸出,每輸出成功一人即按500—1000元標準給予輸出單位一次性工作補助。
二是對失地無業農民進行技能培訓及創業培訓。全市已建立和完善了由60多個再就業培訓基地組成的就業再就業培訓網絡,為失地無業農民開設了家政服務、保安、保潔、縫紉、維修、電工、焊工、微機操作等適用性專業,失地農民可采用多種方式申請并免費享受三次培訓。各級就業服務機構還先后組織了多種形式的創業培訓班,幫助其增強創業信心和能力,制定創業計劃書。迄今為止,全市共培訓失地無業農民18600人次,合格率達到90%以上。再就業率達到60%以上;舉辦各種創業培訓班15期,培訓912人。據不完全統計,市、縣兩級已支付培訓補貼37.80萬元,職業介紹補貼19.94萬元。三是開發就業崗位。我市各級黨委、政府針對失地無業農民的技能特點,開發、收集、儲存了一批適合失地農民就業的崗位。如**縣政府出資開發了300個城市環衛、治安巡邏等公益性崗位,**區在街道社區開發了保安、保潔、車輛看護等崗位331個。同時,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專門為失地無業農民召開了多次大型招聘會,僅今年6月**區舉辦的“送崗位、送服務”大型招聘會,就有806名失地無業農民與用人單位達成了用工協議。通過努力,在全市處于法定勞動年齡段的失地農民中,進行失業登記的有9466人,已實現再就業的達7341人,占登記人數的77.55%,尚未再就業的2125人,實現了在全市范圍內無“零就業”戶的目標。
(三)完善補償安置政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各地積極探索建立失地農民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區提出了對自謀職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金劃分為五個檔次,從不滿20周歲到不滿40周歲,每5歲一個檔次,分別一次性繳費575元、845元、1242元、2682元、3940元,待到享受待遇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時,按月享受定額養老金100元;廣漢市采取了男性年齡在18—50歲的失地農轉非人員,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并享受補貼政策,由政府按個人繳費金額的20%給予補貼,對參保人員的補貼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失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可以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全市已為失地農民辦理養老保險人數5526人,醫療保險人數1449人。其中,**區養老保險249人,廣漢市養老保險1983人、醫療保險68人,綿竹市養老保險1932人、醫療保險803人,**縣養老保險1362人、醫療保險578人。市、縣兩級已支付社保補貼239.31萬元。
此外,我市還制定了新的《xx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按要求建立了征地調節資金制度。
二、存在的問題
我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年以前個別地方征地補償不到位,安置欠帳。一些地方征地方案經批準后,未按要求為失地農民辦理農轉非手續,而是將征地款用于辦企業和鄉村組公益設施建設,對失地農民采取了調地安置,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例如,某地由此導致現在有1萬多名農民耕地在0.2畝以下;某地村組將征地費用于辦企業、發放生活費、修路、代農民繳納農業稅費等,目前征地費所剩無幾,致使2000多名農轉非人員未予安置;一些鄉(鎮)過去征用的土地還拖欠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款。
二是部分征地農轉非人員就業觀念陳舊,依賴性強。為解決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問題,各級政府想方設法為失地農民搭建就業平臺,開辟就業門路,提供就業崗位,創造條件實現再就業。但失地農民就業意識差,不愿到勞動市場去參與就業競爭;一些已安排到就業崗位的人員拈輕怕重,經常曠工。例如:某縣一面粉廠包吃包住每月給500多元工資,農轉非人員不愿去,動員其到新疆撿棉花也不去;某電子廠計劃招收800名員工,經過動員僅有200多農轉非人員報名。
三是對政策宣傳解釋不夠、群眾對政策理解不夠導致上訪和建設項目用地進場難。
四是有關部門失地農民拆遷安置的基礎工作較薄弱,統計數據不夠準確、檔案資料不夠健全。
五是社會保險體系的建設滯后,不能滿足失地農民的強烈愿望和要求。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切實做好失地無業農民的安置工作,維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為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和下一個五年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建議
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失地無業農民安置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緊急通知》對進一步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好失地農民問題。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和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是一項安定民心的基礎工程。全市各級各部門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切實做好失地農民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妥善解決好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維護好群眾的根本利益。
各地應將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實行目標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在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中嚴重損害群眾合法利益導致發生惡性事件和重大群體性事件,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認真清理,摸清底數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做好失地無業農民拆遷安置的基礎工作,對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情況、包括再就業情況進行認真清理,進一步摸清底數,建立健全檔案資料。有條件的應實行計算機管理。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逐條對照檢查,查找問題,找準差距,落實措施。
(三)下大力氣解決好拆遷補償安置遺留問題
1、做好人員安置。一是對尚未作一次性安置、目前仍在發放生活費的失地農民,應在短期內全部解決一次性安置問題。二是**年以前征地補償費低于規定補償標準的,須按標準補足。三是鄉鎮政府有借用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的,應有計劃地退還。另外,對于征地后未按規定辦理農轉非手續而采取調地安置造成人多地少問題的,各地應積極研究,妥善處理,要堅決杜絕新征建設用地發生類似問題。
2、做好住房安置。要按照“對等略好”、“先補償安置、后實施拆遷”的原則,切實搞好農轉非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對已征土地,兩年內必須解決農轉非居民的住房問題。對已實施拆遷的,在未安置新房或未發放安置費的過渡期間,要按規定發放過渡費。對未實施拆遷的,首先要清查有無危房,對被鑒定為危房的,無論是否用地,征地單位都必須及時進行拆遷;需維護修繕的,征地單位應支付房屋維護修繕費,維護修繕費標準和發放方式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實行統建房安置的,征地單位必須落實規劃設計、選址和資金,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修建。實行貨幣安置的,征地單位必須在年底前兌現安置費。實行劃地自建的,征地單位必須在年底前落實地塊,劃地到戶。今后,除圈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用地外,城市規劃區內不宜再采取“劃地自建”方式安置住房。
(四)努力解決失地無業農民的再就業問題
加大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委發[**]11號)精神的力度,加強對失地無業農民再就業情況的統計調查,及時為有就業愿望的失地無業農民辦理《再就業優惠證》,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再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再就業扶持政策。各級勞動部門要加強對失地無業農民的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他們的再就業意識的引導,使其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各地要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想方設法幫助失地無業農民實現再就業;用地單位應將不需要專門技能的勞動崗位優先安排給失地農民。
(五)建立健全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
一是將失地農民納入失業保險范圍,研究失地無業農民失業保險的具體實施措施。二是加強對政府土地收益、征地調節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失地無業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建立養老和醫療保險問題研究。四是對符合條件的征地農轉非居民,繼續落實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六)改進工作方法,努力化解矛盾
一方面,各地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征用補償、安置以及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賠償標準的宣傳力度,堅持依法行政,增加工作透明度,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積極化解矛盾,降低上訪量。另一方面,對于“釘子戶”問題,要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和有關政策的解釋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規定妥善處理。